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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15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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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15篇[优秀]

《家》读后感1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家》读后感2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3

巴金是中国近代的著名文学家,而他的代表作《家》是被我们熟知的作品,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看到了封建时代大家庭的腐朽,人们深受思想的毒害,带给人们人生的不幸。今天,我们受到明主主义思想影响,在和平的年代生活,可以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不惧怕一切阻碍,但是在旧时代是不能的,例如巴金的《家》中的`长子觉新,就是因为包办婚姻而不敢追求自己的幸福。

《家》围绕成都的封建大家族高家展开,高家的孙子辈有三个男丁,觉新、觉民、觉慧,觉新在上初中的时候,由爷爷做主包办婚姻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女孩钱梅芬,不仅自己没能获得幸福,而且这个女孩嫁人不到一年便守了寡,从此背负上了一生的不幸,从觉新和梅芬的爱情悲剧中,我们看到了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毒害之深,棒打鸳鸯这种事在那个时代已经是平常事,人们想要自由恋爱是难以实现的。而接受了新思想的青年觉民和觉慧则完全不一样,他们认为大哥是一个迂腐的人,没有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因此觉新仍然是守旧主义的维护者。

在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高老太爷心中,一切都应该听从他的安排,因此也为觉民安排了一桩婚事,但遭到了觉民的抵制,为了解决问题逃出了公馆,与大哥觉新的做法完全不同,他是接受了明主主义思想观念的人。而这是我们应该赞扬的,人们本来就应该为了自己的幸福而斗争,努力的去争取。

读了这本书,我们看到了五四时期人们在思想观念上的巨大变化,新旧这种思想产生了激烈的碰撞。接收到新思想的青年人开始为了自由和平等而斗争,就像觉慧参加到游行的队伍一样,是出于思想的反抗。觉新的恋人梅芬年纪轻轻变抑郁而终,她本来是一个应该得到幸福的人,却在封建家庭的干涉下成为了时代的牺牲品,是一个可悲的女人。

巴金用一家三兄弟的成长反应了封建思想和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了青年一代人明主主义的觉醒和敢于反抗的意志!

《家》读后感4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家》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书中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书中的主人公刘焕雅公让我敬佩。刘焕雅6岁时父亲出车祸去世,母亲也瘫痪在床,姥姥年纪也大了。12岁的她便要用柔弱的肩膀支撑起整个家庭。照顾生病的妈妈,年老体弱的姥姥,不仅在家洗衣做饭,而且屋外的农活全都落在她瘦小的肩膀上。生活这么艰难,她还不忘学习。没钱上辅导班,竟用小木棍在沙滩上练习画画。这真让我钦佩。

·刘焕雅和我同龄,她是一个孝顺、懂事、坚强、好学的孩子,和她相比我真是感到惭愧。我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要什么有什么,父母把我们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每天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创造了许多良好的`条件让我们学习,可是我总是不知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学习上,爸爸妈妈对我要求严格,可我总是充满怨气。作业不认真做错了,看他们脸就像打了霜似的。这次期中考试我语文考了85.5,数学、英语考得还不错,总分在年级也能排上名次,我总认为自己考得还行,整天为我取得好成绩而沾沾自喜。当我将这“喜讯”告诉爸爸妈妈时,本以为他们会表扬我,可没料到却落到了了一阵批评。”你才取得这样一点点成绩就骄傲的不知所云。语文班级有那么多人考九十几分,全年级更就不用说了。你真是个骄傲的‘井底之蛙’,没出息!“我听了后愤愤不平,非常生气。

·现在想想刘焕雅,不但没有父母的照顾,而且她还要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担,学习全靠她自己的努力。我以后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孝顺父母,好好学习!

《家》读后感6

这个暑假我读了好几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个非常悲壮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它生活在阳光大马戏团的“黑熊舞蹈队”里,是舞蹈队里演艺最棒的一只黑熊。在这支队伍里还有一只表现不错但是演艺不如阿宝的一只黑熊,叫圆球。有一天,某国元首和元首夫人访问昆明,晚上省政府出面招待他们观看阳光大马戏团的演出。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特别是阿宝与它的搭档跳的“人熊交谊舞”。元首夫人便想和阿宝共舞一曲。可工作人员们都觉得让脾气不好的'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不太安全,便让与阿宝长相相似脾气温顺的圆球去陪元首夫人跳舞。元首夫人对它的演技大加赞赏,并把照片登在了报纸上。从此“阿宝”红了起来,而真正的阿宝却被观众冷落了。阿宝很不服气,一见到圆球就对它呲牙咧嘴,马戏团为了保护圆球这棵“摇钱树”的安全而把真阿宝关进了禁闭室。

过了一段时间,阿宝获得了去乡下演出的机会,阿宝意识到演员被关禁闭室的严重后果,因此它一改过去的坏脾气,认认真真、废寝忘食地演出。可当它回到马戏团后,又被关进了禁闭室。阿宝埋怨人类对它的不公,开始绝食,最后魂归西天。

我觉得这真是太不公平了!是人类扼杀了一只才华横溢的黑熊!阿宝并不是一只不讲道理的黑熊,它从被关禁闭室中得到了教训,知道自己的脾气不好,不太讨人喜欢,它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只讨人喜欢的黑熊。它在乡下非常卖力地演出,辛辛苦苦不吃不喝陪六七十个女孩跳了一夜的舞,就算有人去摸以前它最讨厌被摸的鼻子,它也不会再生气了。它变得和圆球一样温顺,它觉得自己已经改正了缺点。可它回到马戏团等待它的仍然是那个潮湿阴暗的禁闭室,而不是灯光闪耀的舞台。它想不通,最后绝食而死。

我也想不通,为什么人类为了钱,埋没一只才华横溢的黑熊而扶植一只平庸的黑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希望世上多一些公正,多一点良心,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家》读后感7

“学习雷锋好榜样”没错,雷锋是整个中华人民、整个世界人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做社会的大树,树立起助人为乐的旗帜。我看过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可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军民是一家》。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拢,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趟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这雨浇得我都迷湖了,往哪走是正路呢?”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一路上,那孩子冷得直打哆嗦,雷锋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孩子穿上,一直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们送到家,纪大嫂感激地说:“兄弟,我一辈也忘不了你的情意啊!”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住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像他学习,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们要多为人民,多为社会,多为祖国做贡献。

《家》读后感8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读后感9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家》读后感10

相信大家都读过沈石溪的作品吧,最让我感动的事黑熊舞蹈家,黑熊舞蹈家里的黑熊名叫阿宝,他非常出名,因为它会人类的各种舞蹈,拥有了这名字的黑熊就等于拥有了荣誉。这让阳光大剧院很火。

但事情总会变,有时候事情会来个大转弯,出现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一次美国的元太夫人来到阳光大剧院,想和出名的.阿宝跳舞,再给真阿宝化妆的时候,他们想了想阿宝的性格,实在不符合,就用假阿宝圆宝代替真阿宝,因为元太夫人从来都没有见过阿宝,而且圆宝和阿宝长得差不多,所以没分辨出来,而且还给了阳光大剧院50000元,后来真阿宝知道后,十分气急败坏,变得非常凶猛,最终这位聪明的黑熊舞蹈家安详的去了天堂。

说到这里,我真的十分愤慨,人和动物都是同一级的,可是人却以人有理想而占据了大部分普通动物的权力,随时都可以杀了它,真是好残忍,而且有些人为了利益,而不顾一切,就像这位伊团长,不顾黑熊的情愿,太残忍,人类也是动物,为什么人类却又猎杀动物的权利呢,濒临动物越来越多,甚至我们国家的国宝熊猫,都快消失了,为什么人了不想想自己也是动物,也可以有权利管自己,而那些豺狼为什么却又要没对人类的屠杀呢?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人类慢慢思考,我最希望的在总有一天人和动物们能以礼相待,放下屠刀,和平相处。

既然人类需要和平,在哪抗日抗美援朝时候那么需要和平,多么渴望啊,但人类却从没想过,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你们糟蹋了他们的家乡,他们会愿意吗,你们夺走了他们的儿子,他们会性感情愿吗,不会,那怎么不想想我们人类比他们好多了,他们就像奴隶一样,他们多没想反扑我们人类啊,通通的骂我们一顿,打我们一顿,可他们没那个能力,只有人类,才能决定,这是每一个动物学家中共同的心愿。

《家》读后感11

童话故事总能使读者受到一些启迪,从而思想得到升华,所以深受人们喜爱。《布勒门的音乐家》这个童话选自享誉世界的德国格林兄弟的《格林童话》,蕴涵着浪漫的想象,幽默的讽刺,真挚的情感。

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猫和一只公鸡因为年老体弱而受到了主人们的厌弃和迫害,它们没有消极地等厄运的降临,而是从无情的主人家逃离出来接伴而行,怀者美好的希望,准备到布勒门市去当音乐家。他们团结合作,战胜了一群强盗,过上了美好的生活。童话赞美和褒奖善良的动物们的'团结勇敢、聪明机智、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讽刺嘲弄了强盗们的无知和懦弱,让人明白美好的生活就要用勇气和智慧去抗争、奋斗,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文章的语言淳朴、幽默,通俗易懂,富有趣味性和民间特色。

《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故事中有四种动物,分别是老驴、老狗、老猫、老公鸡,它们都是因为老了不能做事了才被财主赶出了家门,它们商量一起到布勒门镇上去当音乐家。 它们越走越累,肚子也越来越饿,在路上它们到一家农舍,农舍里有一桌好吃的食物,一帮强盗正坐在那儿吃喝,驴想出了一个好点子,驴对老狗、老猫、、老公鸡说:“我们这样........于是它们站在一起大叫在加上可怕的影子,把强盗吓跑了,它们吃着可口的食物,它们吃饱了饭各自找了一块地方很快就睡着了,早上它们收拾好了农舍,找了几件乐器开了一场家庭音乐会,它们决定在这里长期住下来,从些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些财主太贪心了,它们老了以后不应该把它们赶走或吃掉。最后它们用自己的智慧自由地幸福的生活着。

《家》读后感12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 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 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 官职, 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 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 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 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 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13

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

我不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偶然的机会朋友将这本《孤独小说家》推荐给我,在每天午饭过后我拿出来看看,许是不想辜负了朋友的一番心意,更算是想让自己安静数时褪去浮躁。

首先谈一下书的内容,这本书是以一个小说家为主人,讲述的是一个日本小说家青田耕平出道十年,直坚持在写小说,寂寂无名,也在坚守梦想,出版了十年的小说从没加印过。他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儿子小驰,三年前妻子久荣因为一次离奇的交通事故去世,留下青田耕平和儿子小驰相依为命。直木奖是日坛重要的一个奖项,每年颁发两次,得奖对象以大众作品的中坚作家为主。奖金大约是两万元人民币,并不算很高,但作家一旦获奖,就如黄袍加身,可以依靠这个头衔轻松换来约稿和极高的报酬,因此也被视为文学青年的进身之阶。也就是在青田耕平出道的第十年的时候他的小说《空椅子》入围了直木奖,是入围的六个作者之一,也是青田耕平创作十年来首次入围全国性的文学大奖。而之后的一部《父与子》成功的帮助青田拿到了直木奖。

在文章的前一大部分,讲的很波澜不惊,但在主人公生活过程中不断添加的细节,确令人感到十分暖心,这是《孤独小说家》耕平的故事,我不知道也是不是作者石田衣良的.故事。我相信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书里的故事,有的是好几个故事,小时候的芳心初许;青春期的叛逆彷徨;热恋期的掏心掏肺;中年期的育儿心切;老年期的经世沧桑。

我想大家应该都有被书籍拯救过的经历。在生活苦不堪言的时候,在人生失去方向的时候,在厌恶一切的时候,无意中拿起一本书,它能推你一把,让你迈出新的一步,让你产生重新面对社会的勇气,连一本滑稽可笑的书里,也有拯救生命的力量,既然梦想还没有毁灭,那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家》读后感14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家》读后感15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