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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读书日记九篇

栏目: 日记 / 发布于: / 人气:2.89W

时间如快马般匆匆,一天又过去了,相信你有很多感悟吧,让我们今天做个总结,写一篇日记吧。日记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日记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读书日记九篇

读书日记 篇1

爸妈告诉我读书可以收获许多知识,让我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上完课,我就拿出昨日未看完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刚打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知识的海洋,置身于一个美好的'境界。我慢慢随着故事中人物的喜怒悲乐——主人公非常搞笑的时候,我会哈哈大笑;主人公被别人惹怒了,我很生气;主人公失去亲人时,我非常悲伤;主人公被别人逗乐时,我很快乐。

有一次,我去买书,妈妈没带我去大书店,相反,带我去了小书店,我想:干嘛不带我去大书店反而来小书店呢?路上,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带我去大书店买?”妈妈回答说:“因为这关系到买书,买书要买合适的书,大书店太吵了,你就不知道买什么书了。”

读书可以获得很多知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日记 篇2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刚刚过第一个生日时,妈妈就给我念书了。开始,妈妈只给读童谣听,后来妈妈就给我读唐诗,直到上幼儿园,我才真正读书。我刚刚接触的书是《安徒生童话》,那一则则优美的故事是我着了迷。我真正体会到了“饭可以少吃,觉可以少睡,书不可不读。”这句话的含义。到现在我的.书柜都是我心爱的“朋友”都装不下了;有《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等等。妈妈一带我去书店,我就不客气地去找书,把它们统统买回来,每次都满载而回。

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爱读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了面包,我爱读书,就像吝啬鬼发现了金子。我要把所有有趣的书都读完。让我成为知识的夸父。亲爱的朋友们: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它会使你的人生精彩丰富。

读书日记 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安妮日记》。书中描述了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出生于1929年德国的法兰克福。家中住着和蔼可亲的父亲,美丽善良的'母亲和聪明的姐姐,一家四口过着富裕、安宁的日子。可好景不长,1933年法西斯来了,并对犹太人伸出魔掌,进行残酷的迫害。无奈之下,安妮一家人只能移居到荷兰,在这儿,安妮开始上学,并写起了日记。

这时,法西斯已侵占了荷兰,为了避免屠杀,安妮一家开始了隐居的生活。读到这儿,我的眼眶已经经润了,想当年还是在战争时代,非常危险,这会儿法西斯又来侵占国土,隐居的安妮没有幸福、友情和快乐,只有一本日记陪伴着她。白天不能发出声音,连走路的脚步声也得非常轻,只能在晚上才能开窗,说说话。食物也是公司里的好心人送来的,没有什么荤菜,就连蔬菜也是不那么好的。

当我读完了这本《安妮日记》时,再回想起往事,觉得自己比安妮要幸福得多!之前我总是叫爸爸妈妈买这买那,再想想安妮是多么的苦,所以觉得自己太不应该了。《安妮日记》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使我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可能会觉得自己不幸福,但是一定要记住,比你不幸福的人还有更多!

《安妮日记》认我明白了:知足才能长乐!

读书日记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女生贾梅》。《女生贾梅》是秦文君写的。

《女生贾梅》是讲在一场禁烟运动中,妈妈让贾梅监督爸爸有没有有抽烟。贾里是贾梅的双胞胎哥哥,他想出让爸爸迷上游戏机,和他一起玩,忘记抽烟。反而爸爸没有迷上游戏机,却让贾里迷上了游戏机,整天整夜都在玩,成绩一直在低落。贾梅十分崇拜林晓海。这次,林晓梅给贾梅做了个“云遮月”的头发。贾梅为了能听到左戈拉的演唱会,假期里打工。等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让我最难忘的故事是《食品节的明争暗斗》。《食品节的`明争暗斗》是讲校园里举行一场食品节的活动,贾梅不与贾里同一个班,他们总是认谁的班赢。贾里准备了香脆脆的玉米,妈妈为贾梅准备了“五光十色”。贾梅进了教室,拿出“五光十色”给大家看,结果拿出来的是一盒玉米,肯定是调包了,这种事除了贾里还有谁会做吗?邱士力的羊肉串和贾梅的玉米都让评委老师很满意,鲁智胜的电烤鸡让全场香气回溢,让评委老师很怀疑。至于贾里的“五光十色”变成了一饭盒烂糟糟的菜,根本没有鲜艳的颜色。因为“五光十色”要莱冷了以后再装进饭盒,她怕哥哥有小动作,所以趁热了装了起来,果然,贾梅猜对了。最终,初(2)班赢了。

我最喜欢可爱的贾梅啦!因为贾梅天真活泼,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这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初中女生,却和她的伙伴们一起,这当中,有校园生活的甜酸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懂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可望。

读书日记 篇5

本日记,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一个病人,抖出了前人不敢想更不敢说的狂言;一位作家,宕开笔锋,芒刺直向守旧者、伪善者。所以鲁迅的《狂人日记》①从开拓文学新领域的角度来说,确是一座丰碑。

《日记》是一部意欲在混沌时代拨云见日,意欲摆脱封建枷锁及形式桎梏的小说。内容上它是以疯人之疯语抨击旧社会;形式上它开创了现代白话小说先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块文坛奇石从天而降,不仅空前震动了中华大地,还震撼了大地上的人们,因为读《日记》的人随鲁迅的笔或多或少地触见自己一些不洁的本质。

鲁迅在序中写道:“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记中语误,一字不易。”,似有推卸责任、明哲保身之感。在这两句的护卫下,作者利用狂人指出社会内质上恐怖的一面。而狂人本身也是鲁迅要讽刺的对象,在狂人身上,我们看到病态心理和怀疑主义的根植与泛滥,看到一个小国民醒而不悟的可怜,察觉一个弱国民反而不抗的可悲。然则如何悟,怎样抗,作者并未多言。且鲁迅确实现实了点儿,退了一步:“狂人”的结局并非死,却是“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日记》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与以往小说相比,《日记》是心理独白而非有情节的故事:全篇都是昆仲之弟心中所想,只两字“日记”才将十三部分串接起来,这种成篇方法稍显单调。总体看来,《日记》在鲁迅所有作品里属于较简单的一类。

《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用现代的话来讲,“狂人”太self-consciousness。“狂人”是如何找寻“怕”的根源的?他的答案就是一个“仇”字。“仇”来自何处?也就是“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然而“狂人”自己也不知道应如何把古久先生与赵贵翁及路人、小孩联系起来,于是就自作孽地假想了一段关系,还把孩子们对他的“仇”归结成“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总之,他感到自己“怕”,就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就认定“别人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可以得出结论:“狂人”的逻辑就是反逻辑;“狂人”的主义便是极端个人主义;“狂人”的心态就是极端自私的心态。是什么造成“狂人”这般的扭曲呢?;作者还有下文。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终于通过“狂人”之口说出了“吃人”二字。该部分大体与第二部分一致,更进一层就是讲出了“人要吃人,历史吃人”的惊世之语。鲁迅在这儿似乎想将中国历史社会全面否定,再来个重生。这个有如霹雳的“吃人”的确是给人们的当头一棒。即便如今,只要听见“吃人”一词,我们便会耳鸣,意识到民族的某些劣根性在自己身上仍根存。

四、五部分告知读者“吃人的是我哥哥”、“医生是吃人的人”,不论是治病时、议论时、讲书讲道理时都想着“吃人”。至亲的人要吃“我”,每时每刻都想吃“我”,甚至畜生,也要“吃人”(第六部分)。七、八、九部分便谈了“他们”“吃人”的办法:不是“直截杀了”,而是“逼我自戕”;不是一问一答就能揭穿“吃人”之人的真面目,而是多次相逼他们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十至十二部分,鲁迅终于说了让我们永远忘不了的话:“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狂人”竟是位思想者: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认为社会的本源仍是善的;“将来”“容不得”既是对现在的失望,又是对未来人不再“吃人”、社会不再“吃人”的憧憬。可见“狂人”背后的鲁迅不仅是刚烈冷峻的批判者,也是位充满希望、信念坚定的先觉者。至少我们在《日记》的结尾可以看出,“狂人”意识到孩子也许还并未陷入(自己已深陷的)成年人间的利益争夺、勾心斗角、势利拍马、自私自贱的泥潭中——这泥潭是被守旧顽固、自命清高、虚伪做作的封建势力保护着的,二者同流,便媾生了《日记》绝对批判的封建“吃人”观念。具有“吃人”本质的封建主义严重禁锢了新世纪(20世纪)人的心灵,毒害了青年,令青年遭受挫折后处处怀疑自己、怀疑他人、怀疑社会、怀疑真挚善良的存在与否及其正确性,使他们最终相信唯有虚伪这副面具才能保护自己,只有浑浑噩噩这外套才能保暖,不受外界寒风侵袭——《日记》要批判的正是这种观念。鲁迅宣扬的是光明磊落、真诚豁达的处世态度,批驳的是矫情自闭、外热内冷的处世态度。然而那一套封建处世套路已部分根植于全社会的基础上,有人说,那是民族劣根性。

不过“狂人”也有小人物无奈的一面,反抗不成只得自甘堕落;也有愚昧自私的`一面,吃人不成便恐惧被吃。他是偏激的,也是被蒙蔽的,突出体现在他“无知者无畏”的心理独白中。在一个蒙昧将开而未开的时代,现出这么个异类是可能的——他是旧体系与新体系冲突的产物,可能象征曙光将至前的混沌状态。

鲁迅对“狂人”也许又爱又恨又悯。爱他是源自同袍之情;恨他缘于他的猥琐自利;怜悯只因在整个大社会下,“狂人”也无奈。

笔者第一次读《日记》,记了句:我看着他的自白苦笑,如同对着哈哈镜苦笑一般。我们心中何尝没有闪现过“狂人”所说的惧怕呢?

也是初读《日记》时,笔者就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一个保险公司小职员看自身、他人、社会时那种莫名的不安,被卡夫卡自己运用表现主义手法绘成人变甲虫的荒诞画。鲁迅同卡夫卡一样,向内挖掘的力度和深度惊人。不同的是卡夫卡写自己却充当了旁观者,鲁迅写别人却站在了自白者的角度。性格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问题不同,所以作品角度不同,这无可厚非。

上文提到:《日记》是鲁迅较为简单直白的作品,虽然比后起之秀冰心的问题小说深刻,却比不上他后来的诸如《阿Q正传》等颇圆熟的作品。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笔者认为,这勇士(《日记》)不一定是强者。

可不管姜子牙的渔具有否鱼钩,总归他是钓到了周文王。即使《狂人日记》不那么成熟,鲁迅也以大无畏的开山精神,为后来者辟出一片新天地。他是斗士,也是旗手,还是守护者。

当代青年,尤其是文艺工作者,具备了这种开山精神么?当代人摆脱了伪装自闭、唯求自保的处世态度了么?是不是封建社会消亡,封建愚昧落后的观念就真正消失于当代人的心中了呢?当代人能否变“吃人”赢利为协作赢利呢?能否建起一个富有民主、法治精神的自由国度呢?但愿“狂人”形象能给当代人以启示,让当代人以健康向上的态度去看世界,而非如“狂人”一般病态扭曲。希望“吃人”的社会已远去,我们将迎来和谐美好的未来。

读书日记 篇6

20xx年2月9日 星期三 天气:晴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永生的眼睛》,听到这个名字,你一定会感到很熟悉,是什么呢?哈哈,没错,这是在小学四年级语文教科书上找到的一篇文章,这一篇文章让我极为感动,受到了很大的启示。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琳达一家人的伟大付出。琳达一家人为了让盲人重见光明,死后将自己的身体器官捐赠给他人,其中爸爸说的一句话让我最是感动: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很久以前,你妈妈和我就认为,如果我们死后的身体能使他人恢复健康,那么我们的死便是有意义的。很显然,这句话是说给琳达听的,但这短短的两句话却让我反思了好多好多遍。

最后,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人生中,最重要的.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如果每个人都像琳达一家人一样那么无私,那么,那已经能够听到脚步声的22世纪,将会为冷酷无情敲响丧钟,将会迎接我们的,是真正充满阳光、鲜花与爱的人类世界!

读书日记 篇7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

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读书日记 篇8

今天我们班举行了读书交流会,上午轮了几个同学,下午安托班继续。前面的同学有的讲得很流利,有的不太会讲。

过了一段时间,我听到了林老师叫了一声32号,顿时我变得很紧张。当我上去站在讲台的.左边时,我有点不知所措,先讲什么好?后来,我决定讲《小猪唏哩呼噜》。当时因为紧张,双手不停地抓着衣角摸来摸去,开始断断续续地讲着故事,讲的时候还不停地重复着“然后”。我讲着讲着,林老师突然让我停下来不用讲了,说我不熟练,只给我七十分。这时我非常难过,我不满意自己的表现,觉得自己说得不如脑子里想得好。

我以后要多复述故事,锻炼自己的口才。

读书日记 篇9

妈妈经常跟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尊重别人的优点,不能嫉妒别人,也不能盲目的自以为是,要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妈妈说的这些,我记在了心里,但心中还是想体会旁观者的感受,直到我读了杨红樱阿姨的《笑猫的日记》中《塔顶上的猫》,我才深深的体会到。

这篇文章写的是在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一缕缕春风,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在塔顶。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因为它们无法上到塔顶,所以它们决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于是他们开会咒骂,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让公园里的老鼠们乐翻了天,这些优越的资格猫整天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比别人都强,整天夸大着自己的优点,可是当看到虎皮猫站在他们不能到达的塔顶,他们没有由衷的佩服虎皮猫,心里充满了嫉妒和埋怨,看不到别人的优点,却咒骂,打击虎皮猫,这和生活中人们看不见自己的缺点只看得见别人的缺点是一样的,也是可悲的,而文中的笑猫,那个充满了自信的猫看到了虎皮猫可以站到塔顶,做到它做不了的事情,它没有嫉妒,没有怨恨,却把虎皮猫当成朋友,由衷的佩服它,欣赏它,爱慕它!它也是一只猫,却不和那些所谓的资深猫为伍,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自己的原则和主见,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当我看到文中的猫疯狂想伤害虎皮猫的.时候,我真的好生气,我真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愧,我真想站在那些猫的面前指责它们的行为,可是突然想想,原来我也有它们一样的行为,在学习跳舞的地方,有个姐姐很瘦,跳的舞也很好,每个人都夸奖她,我心里很生气,不理那位姐姐,心里还骂姐姐,回来告诉妈妈,妈妈跟我说,每个人都有优点、长处,不能因此嫉妒、憎恨别人,这样会令自己更不开心,而别人会更加瞧不起你。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尊重,要谦虚,这样会得到更多的尊重与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多,但我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不要嫉妒别人比自己好,要坚持自己所拥有的,弥补自己所没有的,使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