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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与为伴作文四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4.62K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与为伴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与为伴作文四篇

与为伴作文 篇1

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与书为伴,让我健康成长。

——题记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从盲目走向成熟,让我理解了幸福的真正含义。幸福是“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牵挂;幸福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幸福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思念。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从无知走向成熟,让我明白了何为爱国。爱国是“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的死不瞑目;爱国是“遗民泪入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的期盼;爱国更是“夜来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旷世情怀。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健康,成熟,让我懂得了爱情的内涵。爱情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亘古眷恋;爱情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不睨与坦荡;爱情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追求。

读书伴我成长,给我启迪,为我指引正确的方向。

李白的潇洒与不羁“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的.自信与博大“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让我为之震撼。

李清照的凄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她的悲壮“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让我震撼不已。

谭嗣同的正气“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辛弃疾的豪壮“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杜甫的忧国忧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让我情绪澎湃。

在我失落时,它给了我自信;在我失败时,它给了我坚强;在我成功时,它给了我鼓励。

漫漫人生路,会有得有失,有悲有喜,朋友会背叛,亲人会离开,可唯独书不会,它会给人精神的支柱,为人指明前进的正确方向,是人最忠实的朋友。

与书为伴,共度一生。

与为伴作文 篇2

成功离不开自信,没有自信的成功,不是成功,与自信为伴,不亦乐乎?

五年级时,成绩骤降,我拼尽全力在五年级下学期,奋勇一搏,换来的却是满满的失望。

一年就这样平凡的过去了,在这一年,一向认为稳扎实打的我迎来了期末考试。我自信又带份自傲地去迎接这次考试。考试,鄙人奋笔疾书,不一会便答完了。自认为天下无敌,也不检查就呆坐着。“不就是第一吗?我也信。”一个骄傲自大的'人在心里呐喊着,又瞟了一眼卷子,“嘿,多简单啊,一个满分诞生了!”抱着这样的心态,考完了一科,自始至终,没有检查,幻想着,考好了,怎样玩,向父母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发卷子了,某人昂首挺胸,趾高气扬的进了学校,等待老师发卷子。第一张语文,哈哈,反面全对,不用说肯定一百。一个耀眼的红色字母闪现在那人的眼睛里,C,像一把利剑一样插进了某人的胸膛,再反过来一看,哪里是什么全对啊?红圈宛如滔滔江水一般,随着他的视线向其蔓延。“这,这不可能。”他无力的咆哮着。

事后,他变了,原本骄傲、自信又不失一点高傲的他没了。夜晚,当邻居家的灯灭了时,一个人,仍旧在静静地做题。凌晨,灯灭。一天又一天,期中考后他感觉到深深地无力感。他明明很用功啊?为什么还是不行,他回忆起以前,回忆起过去的学习方式,他好似明白了些什么。的确,他之前过于骄傲,现在又太过于自卑。他一拍大腿,转身钻进了题海之中。

又是一年期末,他扬起了自信的微笑,不含一丝自卑,不带一缕骄傲,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每一道题当考卷再次发下来时,他彻底回来了。

成功需要自信,而这自信不是自大,不是自卑,是一种相信自己的态度。是成功必可可少的一点。

与为伴作文 篇3

谁不爱读书?回答是大多数人是喜欢读书的。可以说,人生活在书中,书也是人生的写照。

小时候,我家就在书店旁。那时的我如同发现了一块绿洲,每天除了在家里就是泡在书店里,父母也不多过问。于是书店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乐园。去的次数多了,我也觉得过意不去了,就学着作家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看书的时候往大人身旁靠一靠,装作他的女儿或是什么亲戚,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读书。小时候读书,只是觉得好玩儿,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凑个热闹而已。渐渐地,我也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起来。通常书看到一半儿,天黑了,于是我把书藏在架子底下,等第二天来继续看。晚上躺在床上,我仍心系故事情节,便给主人公编排起来,直到满意为止。等到第二天,再拿书与自己的.“版本”比较。可以说,我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上了初中以后,我仍然抽出时间来看书。夜晚降临,手拿一本杨红樱小说,静静伏在桌上,品析着作者的妙语,感受着作者的情怀。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人与书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便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于谦的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如果读书能成为一个人的习惯,那么这个人的良好修养就会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那么他也是一个善于生活,善于发现美的人。

最近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叫《目送》。它曾经红遍东南亚,甚至美国。朴实的文笔却处处牵动着读者的心。作者龙应台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经历了失父之痛,并且她与儿子之间的代沟也令她十分无奈。“有些路呀,需要一个人去走。”这就是作者对生活的释然,也是给读者的一个启迪。

书就是人类最诚挚的老师。仅《目送》一篇就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何况其他作品呢?想做一个智者,就要让读书成为你的习惯。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管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隔膜,书始终是你可以将心比心的朋友。

我希望与我同龄的朋友们,不要让网络将思想封锁,不要让超负荷的学习使你的眼中失去美。让我们一路同行,与书为伴,捧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吧!

与为伴作文 篇4

听着属于自己的歌,编制着自己的梦想的童话,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很快乐,很美丽。

做自己喜欢的事,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人生苦短,时间一去不复返。青春就像一张心心相印的餐巾纸,轻轻一捅就破了,就变成残缺不全的.了。握紧双手,虔诚地向上帝祈祷:神啊,放慢你那匆忙的脚步,因为我更喜欢躺在草地里听孙子涵的《请安静的忘记我》。

总觉得我的青春好像是邻家小孩子折的飞机,随风而来,带来了我五色的梦,七彩的回忆。于是,我开始疯狂,开始臭美,甚至,甚至开始自己的爱恋。妈妈说,把它们埋在心底吧,不要被青春妖媚的外表所鼓噪,完成你需要做的事情,你会发现青春更深的内涵。

青春属于疯狂,属于叛逆,属于我们。热爱青春,热爱生活,就是热爱生命。

疯狂地敲击着键盘,拿着麦克风嘶吼着:“离开是逼不得已的,我还欠你一世温柔,亲爱的,能不能别难过,就这样安静的忘记我。”叔叔厌恶的瞪着我,他不懂,他太复杂;小妹怪异地望着我,她不懂,她太纯洁,只有我才懂,因为青春只属于我。

晚上,可以奋战半夜甚至通宵,只为一摞作业中那“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答案;白天,可以躺在草香四溢的草坪中任意遐想,任由天马行空的想象充满大脑,可以带上耳机,尽情地享受青春的特权,任凭那高分贝的音乐贯彻全身,感染着每一根神经。

早晨起床,可以对着镜子中的自己随意摆pose,可以捋着那不到半寸长的胡须洋洋得意: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男人啦!

青春,应该属于我们,与青春为伴,我们迎着朝阳,意气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