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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情的作文15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49W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乡情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乡情的作文15篇

关于乡情的作文1

远望,是高大连绵的群山。环抱着层层叠叠的田野,这就是生我养我的家乡,一个古朴又美丽的地方。

布满青苔的石板小路,牵引着你,走向一个清幽远古的世界:粉墙黛瓦,雕梁画栋,庭院深深。这里就是我们祖宗留下的物质遗产,是现今国内最大的明清建筑露天博物馆-新叶明古屋。如果你想访古探幽,这里有您意想不到的收获。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季节都充满深深地爱。

春天,野花开得烂漫。在阳光下,显得绚丽多彩。油菜花开得最奔放,黄澄澄的,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引来成群的蜜蜂,成天的在花间飞舞,狂欢。

在这样的清晨,太阳还没来得及苏醒,农民们就带上农具,踏着露水,赶赴农田。它们挥着鞭子,喝着牛,翻出一犁犁的大土块。这是新的一天,它们要为接下来的一年做好打算。

到了夏天,田里的荷花开了。虽不及“接天莲叶无穷碧”,但是一样的“印日荷花别样红”。一样的楚楚动人,如同是豆蔻梢头二月初的少女,翩然起舞。

傍晚,太阳熟练了最后一道霞光,暮色四合,农民们陆续回家,三三两两,不时的打着招呼。吃过晚饭,各家各户都拿了小凳子,出来纳凉,偶尔有老人家,拿出一杆油亮油亮的烟斗,扑哧扑哧的吸上几口黄烟。还有几个妇女,拿出刚从田里摘来的莲蓬剥了起来,一边干活,一边聊天,不时发出阵阵爽朗的笑声。

直到月明星稀了,笑声渐悄,人们也慢慢的起身回屋。留给大地好静谧的夜。

秋天来了。

这是收获的季节,农民们笑得合不拢嘴,辛勤和汗水终于换来了丰硕的果实。金色的稻谷一浪接一浪,各种各样的果树都挂满金色,红色,的灯笼。山间是层林尽染,枫树红的可爱,像着了火一般;银杏树也纷纷落叶,铺成了“满地尽铺黄金甲”。

春种,夏耘,秋收,冬藏。冬天是一年之中最闲的,这时的人们喜欢串串门,烤烤火炉,小孩子们则趁着雪天打雪仗,拉着大人们一块堆雪人。过不久,“爆竹声声一岁除”新年就来到了。

您想,这样一个充满诗情画意,欢声笑语的地方,如母亲一样哺育我温暖我的地方,让我怎么不爱她。

篇四:浓浓的乡情

关于乡情的作文2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有人说乡情是一轮明月,既有阴晴又有圆缺;有人说乡情是一张小小的邮票,把浓浓的心意寄给心爱的人;有人说乡情就像轻淡的晨曦,照耀着大地如此美丽。可是我却说乡情像土地里茁壮成长的麦苗,为了成长而不断努力。

小时候的我,总是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那时,我常常抬起头询问奶奶:“奶奶,什么是情?”奶奶望着我充满期盼的瞳孔,没说什么,只是看了外面的一片片麦地,嘴角上扬:“情就在那里,等以后你长大了,就懂了。”我十分疑惑,却又只能呆呆地望着麦地,它仿佛有着神奇的吸引力,使我对它有了一种想要摸清它的冲动。

后来的.我,总是一个人来到麦地,来欣赏这里的一切,这里的美好。刚播种的麦,麦苗长得不高,一眼望去,绿油油的。一阵微风吹过,它们如同一群顽皮可爱的孩子,左摆右摆,跳起舞来。时不时还会飘来淡淡的味道,掺杂着泥土味,还有草的清香。我对它有了更大的期待。

长大后,我望着奶奶那苍老了许多的面孔,一头银发被染发剂所覆盖,变得灰白。时光、岁月带走了许多,但那片麦地还在。我对奶奶重复着儿时的那个问题:“奶奶,情到底是什么?”奶奶抬起她那不再年轻的面庞,望着我,依然什么也没说。她看向了那片金黄的麦地,我明白了,也许答案就在那里。

我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麦地,这里什么都没变,唯一改变的就是麦苗已经长大了,变得金灿灿的。这里的土地因为岁月的洗礼而不再那么肥沃,变得干燥。什么都没变,却什么都变了。我用手抚摸着这些麦子,似乎明白了这片土地所肩负的使命。我也明白了那是一种麦香蕴含着的淡淡的情。

麦香让我忘记了平时生活中的枯燥;麦香让我忘记了学习中遇到的挫折;麦香让我忘记了悲伤的往事;麦香让我享受到了人间的美好。

我奔跑在麦地间,那里有我追寻的梦,我像一个天真的孩童穿梭于间。遥望金黄的麦田,闻着淡淡的麦香。我明白,浓丽的外表不属于乡情,乡情是微风吹过,散发出的淡淡的麦香。

关于乡情的作文3

“人有德行,如水至清”-德清,就是我的家乡,我爱我的家乡!

这里的风景如诗如画。每每到了初春,下渚湖附近的公园里,樱花便迫不及待地盛开了,漫步在白色的樱花雨里,会让你有一种在雪中漫步的错觉。不远处的油菜花,也同样美丽,毫不逊色,单是一株兴许不怎么样,但是一大片一大片密集的油菜花聚在一起,便成了金色的海洋,一阵风吹来,宛如卷起了一阵金色的波浪。游人行走其中,更是有一股馥郁的芳香直扑你的鼻孔,让你沉醉。小河同样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这里水天一色,划着小船静置其中,也不知是水是天,直到一阵微风拂过,漾起水面一层层涟漪。偶尔可以看到一两只白鹭从头顶飞过,或是下来觅食,静谧的河水让你和自然融为一体,充分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好……

这里的特产也不少,印象最深的`是烘豆茶。烘豆茶里一般放青豆、胡萝卜干、野芝麻,三样原料之外还可以再加些笋干、茶叶等,不仅看上去食欲大开,闻上去更有一股特有的清香。还有菱角和藕,菱肉和莲藕这两个小白胖子同样美味,生吃爽脆,熟吃同样无比美味。笋干花生等也是毫不逊色的美食……

这里还有个特殊的传统风俗“防风节”,每年的阴历八月二十五,二都小镇就显得特别热闹,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都来赶庙会,看传统的戏剧表演,祭拜防风氏。听爸爸说这是一个传承千百年的习俗,是老百姓为了纪念大禹治水时被误杀的防风王,我看庙里的墙上一幅幅壁画记载了这位英雄的历史。原来我的家乡还有这么久远的人文底蕴。

在这里还有连通南北城市的京杭运河,德清通了高铁后,发展更是有了新的跨越,工业大学德清校区也正在建中,最值得骄傲的是德清将要举办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德清将走向世界!

我为我的家乡感到骄傲感到自豪,我爱我的家乡—德清!

关于乡情的作文4

曾听过“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虽然这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故事,但是我愿意相信。也许是有泥土一般的肤色,对于土,一种莫名的依恋之情在我心中涌动,不断地涌动。

我虽然出生在城市,但我父母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常常带我回乡下。对于土和沙子,我总有一种特别的情感。记忆中,童年的我最喜欢玩土和沙子,总是玩得忘记时间,玩得一身脏兮兮的,还喜欢在地上打滚,就是为了闻到土的芬芳。

土,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我总觉得那是女娲的体香,淡淡的,充满了力量。其实,人的一生就是与土为伴,我们那一天能离得了土生土长的五谷杂粮呢?我们最终也得归于泥土,与土一起地老天荒。

爷爷是一个农民,一生都热爱土地,七十岁了,还每天都要到地里去挖土,去耕种,去放牛。爷爷也总用那低沉的语调给我有关于土的故事,爷爷的一生都与土有关,出生在土炕上,在土屋里长大,结婚,生子。在以前那艰难的岁月,是土给了爷爷生活的力量。有一天,爷爷和我说,等他百年后,他的身体会埋入泥土中,慢慢的和泥土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爷爷也化成了生他养他的泥土。我静静地听着,再一次地感受到了那种带着泥土芬芳的乡土情。

岁月虽然催我长大了,我仍然喜欢赤脚走在田埂上,感受泥土散发出的.气息,一种生命的气息。还有什么比旺盛的生命力更令人感动的呢?好舒坦,好惬意。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我也是大地的孩子,我在与母亲交心。

那一瞬间,我理解了祖辈父辈的安土重迁;当人们离开家乡时,会带上一小瓶乡土,以慰藉在异地他乡的寂寞。土,是父辈们炽热的执着,是醉人的乡土乡情啊。

土啊,是我们祖祖辈辈的魂灵之所;土啊,是祖祖辈辈的滴滴汗水所化;土啊,是祖祖辈辈的串串脚印。我又何曾能离开土呢,我们在土里成长,迎接风吹雨打和雨露风霜。

关于乡情的作文5

仔细想想,故乡带给我的情感,如同那太子河、黑土地一样朴实而浓厚,我对故乡的情感,如同埋葬在地下未被挖掘的晶莹岫玉一般,细腻而坚固地深植心底。可是,每当我想起故乡的蓝天和遍地的绿菌,心底就迸发出一种抑制不住的痛,阻塞了鼻腔,酸红了眼角。不知内蒙是不是我的家乡,我只知道那是我的另一个家!

刚到那里时,我才五六岁,年幼的我什么都不懂,只懂得玩。我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非熏肉不可。制作方法我大概早忘了,只知道熏出来的肉皮硬肉软。有的熏得时间短,保存时间长。皮儿自然就成脆的了!也就没有了熏肉的味道。尤其是每到十五,各家人都拿着各家的拿手菜秀秀,时间长了人们就把每年的正月十五定为“五秀菜”我们家的拿手菜有两个,一个是“酱醋排骨”另一个就是熏肉了。在广场,大老远就能闻着香气而尝菜的也就是名家老人和村干部了,我们也可以跟到自家老人后面偷拿些,时间一长,广场就不让小孩子进去了,只是等到秀完了,讲完了,才允许我们小孩子进去吃剩下的。现在想想,好可笑当初自己的.行为,但毕竟那是童年呀!

没有几件可笑的是又怎能称得上是“单纯的童年”呢?除此之外,每年的6月6日,是我们的节日。每家的小孩都要参加,到学校的操场上,互相比拼着智力,如果有人连连失败,那么,他就会被别人称为“糊涂蛋”我记得一些顽皮的伙伴编的口头禅“大笨蛋呀大笨蛋,什么题都不会做,每天回家吃糊饭,生来就是个糊饭蛋”然后,就是一陈嘲笑,一些孩子不是对骂也就只有回家找家长了。而旁观的孩子也都会异口同声的说“你到快呀!你到快呀!”边拍手边说;如果有人全胜呢?当然就与这完全不同喽!

那他就是孩子们中的“老大”了,有些“老大”还可以把其他伙伴当丫鬟、奴隶使唤,我只记得,我既没当过老大,又没当过丫鬟,也或许我根本就没参加,我也记不太清了好久没有回家了,想念那欢乐的节日,美味的食物,好玩的智力游戏。听那边的亲戚说好像智力游戏仍还在,只是换了味道,之前的只是游戏,现在成了一种资本,说实在的,这样对那些天资不好的孩子难免有些不公平,那五秀菜早已不再了时代进步了,想吃什么还买不上,何必还要去浪费那时间!

关于乡情的作文6

岳阳临湘,那是我深爱着的家乡。

昨天,妈妈做了蒿子粑粑。被油煎过的蒿子粑粑,咬下去时发出清脆的响声,甜甜的,十分好吃。吃着吃着,蒿子粑粑越来越苦涩,我把它咽下去之后,苦笑着自言自语:“果然,还是没有临湘的好吃,也没有那么香。和临湘的比,就是少了个味。”看着暗绿的蒿子粑粑,闻着蒿子的清香,我心中的乡愁被无限放大……

我深爱着的家乡。你肥沃的土地上种植出的蔬菜,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不可替代的痕迹。你培育出的蔬菜是那么青翠,自从吃过你的蔬菜后,我再也无法忘却它们的美味了。那是一盘带着我浓浓乡愁的蔬菜,那是一盘带着我无限回忆的蔬菜,那也是一盘带着我深爱的家乡味道的蔬菜。我深爱着我美味的家乡。

我深爱着的家乡。春天,漫山遍野的油菜花,金灿灿的一片,像地毯,像海洋,又像幅画。风轻掠,油菜花海便掀起了层层波浪,那独特的油菜花香便扑面而来。还有那娇俏的`桃花,粉粉的,娇嫩得很,像极了一个羞红了脸蛋的小姑娘。满树的桃花竟不像真的,倒像是画出来的。还有冬日里那傲然开放的梅花,含雪绽放,是那么孤傲、清冷。正因如此,它那淡淡的花香在冬日里是那么沁人心脾。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花,好像一年四季都能看见它们,像星星,像眼睛,每当我看见它们时,它们就使劲冲我眨眼,如同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娃。我深爱着我那如同画里走出来的美丽家乡。

家乡的蔬菜,我从小吃到大,家乡的美景,我从小看到大,家乡越变越好,我也越长越大,我对家乡的爱也越来越深。我在家乡听过蛙鸣,摘过野草莓,扯过荷叶,挖过笋子……这些都是我与家乡的点点滴滴,有开心的、有趣的、难忘的……家乡,我深爱着的家乡。

这样一个家乡,我竟不知不觉地深爱了近十三年……

关于乡情的作文7

似乎从古至今远大的志向与思念故乡的感情是密不可分的,当一个人产生了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决心而征战沙场时月是故乡明的感悟也就悠然而生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远的志向与安身与故乡又该如何选择呢?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自古以来,拥有远大志向,愿意征战沙场,为国牺牲的英雄,数不胜数。而苏武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他不像霍去病那样的英武,但他有最坚定的信念与宝贵的精神——自强不息,在利益与亲情的双重利益下仍然坚持宁吃雪,立即自杀也在所不辞,这么多年,我们能说他不思念故乡吗?肯定有好多次,躺在广阔的草原上听着羊叫,看着他乡的夜空发出月是故乡明的感慨。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那是因为他的自强不息打败了故乡情,苏武选择了青云之志。

月,是故乡明

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恐怕是人间最简单的感情了。在寒光照铁衣的寒冷北方,又有谁能不产生鲈鱼之思呢?又有谁不想回到父母的身边尽孝呢?而陶渊明面对官场没有选择战胜克服而是选择了归隐。当了八十多天的官,已有了既有以心为形役的感觉,在回家的路都恨晨光之喜微。这种迫不急待真是让人欢喜,他的喜悦也溢于言表。他的选择让他享受到了田园耕种之乐,天伦之乐他的爽直洒脱也被后人羡慕,虽然陶渊明也不算青云志,但面对官场他还是选择了故乡情。

我认为应当自强不息,拥有志云之志,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决心让人沸腾,我们伟大的革命领袖毛泽东不也是选择了青云志而放弃了故乡情吗?为了救国,为了更多的人摆脱战争,为了中国站起来,他开辟新路井冈山会师,决定长征,决定离开长沙,离开了自己的家,面对三个孩子的撕心裂肺的哭喊,纵然眼泪横流自始至终也没决定留下来,正是他的青云之志才有了今天的东方雄狮。

故乡情固然令人心喜,但青云志更让人热血沸腾。

我想自强不息的精神,青云之志更能战胜故乡情吧。

关于乡情的作文8

小时候,我生活在故乡,无忧无虑。对我而言,家乡是最美的,尤其是这里的三大风景点,山、水、人家。

我很小的时候,就生活在故乡的那个土胚房里。房子一面靠山,一面傍水。夏天傍晚,我和爷爷奶奶常到山上乘凉,山上绿树成阴,凉风习习,是一个乘凉的好地方,当爷爷奶奶在乘凉的时候,我和哥哥就在一旁捉蚂蚱、采蘑菇、摘果子,或在一边的绿草地上打滚。无聊时,我和哥哥就在草地上做游戏。最好的是,我们采到的蘑菇还可以炒着吃。我喜欢家乡的小山。

我家门口有一眼清澈见底的泉,泉水十分甘甜可口,村里的十几户人家都用着这眼泉。有时,大人们在泉边洗衣服、打水,我和哥哥就在河边捡石头打水漂,经过长时间的锻炼,我们一次可以打很多个呢!有时,我们还会叫上几个小伙伴,去水里抓鱼虾和螃蟹;有时,去抓蝌蚪、摘莲蓬;甚至还会和大人们一起去钓鱼。最可笑的是,我们还去水里抓过鸭子:看见鸭子了,一下扑上去,鸭子没抓住,自己却摔了个狗啃泥……我爱屋前的小泉。

我们村里十几户人家,前前后后我都认识,哪家姓张,哪家姓李,我都一清二楚。村里的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守望相助,过着和平的生活。我每一次遇到一个亲戚,就会得到一些小玩具或食物。如:一个烤红薯、一条金鱼、一个小蘑菇……但是,最令我高兴的是,家乡的人们都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精神。记得有一次,张叔叔的`房子着火了,大家便不约而同地提起水往张叔叔家跑去,才过了一会儿,火就被扑灭了,张叔叔一个劲儿地给他们道谢,他们却若无其事地说道“没啥,没啥”。我爱故乡的人们。

虽然,读小学的时候,我离开了故乡。很久才能去看一次爷爷奶奶。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家乡的一草一木,更不会忘记家乡那勤劳、朴实的人们。

啊!那浓浓的乡情……

关于乡情的作文9

我的故乡在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的一个小村子。那里非常美丽,山清水秀、风景如画。最近几年,村中的每户人家开始奔小康了。

原本泥泞的泥巴路变成又宽又阔的水泥路,开车方便了许多;村子里的每户人家都住上了三层高的小洋房,栋栋豪华,不比城里人住的别墅差,甚至比城里人住的还要好。房子里真是要啥有啥!冰箱、电视、空调、电脑等等,不仅是电器,连家具也全跟新了,啥软垫沙发、软床啊窗帘啊都有了……

呵呵,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呀!我家乡的风景也不错。一条大河常年围绕着歧下村潺潺地流着,从不干涸。每当夏天的时候。我和小伙伴们在河里游泳、嬉水、捉鱼捉虾捉小螃蟹,我们不是捉来吃的,而是捉来办家家的。我们先偷偷的买一个打火机,再专门让一个小孩来找生火的火柴或纸巾;再让一个小孩去搬挡风用的瓦片等全部东西找齐以后,我们就藏在弟弟家的房子后面搭起来“锅”生火了。

另外,我们还准备了一桶水,万一…那就惨了。我们那个村子四面八方都是山,只有一条路通向县城。山上的风景更加迷人!山上的新鲜空气可以和城市里的麦当劳、肯得基互相媲美。每当春天的时候,山上到处都是碧绿的杂草,一边闻着扑鼻而来的泥土的芳香,令人心旷神怡;秋天的时候,金色的杂草一眼望不到边,草丛边不时走过几只小野兔,它们的嘴里总是叼着一些小萝卜、小白菜等。

兔子吃的食物。有时也会有几只悠闲自得的'山鸡在路中央啄食小虫子,哪怕有人它也不怕,可能是因为山鸡从小就跟我们熟悉的缘故吧。秋天时,只要我们没事干,就凑钱买一只风筝来放,我们总是买凤凰形状的风筝,因为它飞的高飞得远。等风筝买来的时候,我们总是抢着来放,有几次因为争执,还差点撕烂了呢!妈妈总是说我们干什么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

这不,我们没玩一个星期就对风筝失去了兴趣,又开始对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啊!故乡,我想你了,我何时才能回到你那温暖的怀抱。

关于乡情的作文10

阳光透过樱桃树叶间的空隙,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风过来了,树叶“哗啦哗啦”地响。一群飞鸟迎着风在空中翱翔。我蹲在树下,看着一排蚂蚁漫无目的地爬呀爬。那里可是我魂牵梦萦的家乡。

挖掘机开进来了,令人头昏脑涨的机械声打破了乡村昔日的宁静。它们像一头巨兽,使堰塘干涸;使一块块田地蓬断草枯;使民居支离破碎;使竹林成片地倒下。一群飞鸟慌不择路,剩下的只有逃窜。乡村里被铺天盖地的灰色笼罩着,乌烟瘴气,顿失生机。

无人在意。要被拆迁的.房屋不计其数。深夜里,大人们还在度量房屋尺寸,不放过一毫一厘获得拆迁费的机会。他们被的眼里心上全是money,我也跟随着拆迁的脚步,入住了镇上的一套老式房屋。

这里本是一座未开发的古镇。听说最近中铁投资,居民一个个都盘算着,开一个小店,卖上点小纪念品、食品、水,再加上风景区的特点,连码加价,大赚一笔,岂不美哉?

那段时光里,我时常流连在那条街道上,我时常去抚摸那口水井。井上雕刻着龙飞凤舞的景象,你会忍不住去抚摸它精细的花纹。那光滑的质感,连眼珠、鳞片都雕刻得细致入微,每一丝一毫,无不彰显着古人的智慧。我时常看着飞鸟停在屋顶瓦片上,整个镇子显得那么静谧,这时,某个居民家的上空飘起一缕青烟;哪一群小朋友又在玩游戏,传来稚嫩天真的欢笑;什么地方又是几个老奶奶扯着家常,一阵细切而又充满生活味的声音。也许这就是生活,不必太伟大,不必太繁华,最真实最温暖就好。

那只飞鸟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我也飞出了这个小镇。求学之路任重而道远,我很少再回到镇上。我又搬回了村子里,儿时的绿水青山已改头换面。一辆辆汽车从宽敞平坦的柏油公路上飞驰而过,扬起恶心呛人的灰尘;一幢幢小洋房拔地而起,似乎少了一份久违的绿色;我不再见到儿时的伙伴,各自分道扬镳……

当一切都现代化后,人也应保留一些纯真,一些简单。乡情到此处,却有了一些变味。

“上街去吧,听说街上都美化了,河沟里的脏水全都净化了呢!”

又是这样的改变。“还是……算了吧……”我这样答道。远处一只飞鸟从空中划过。

关于乡情的作文11

当所有人都在谈论故乡的农村改建为楼房了,农村的设施又增多了,农村的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又提高了的时候,我却不是迷茫,也不曾知晓我的故乡到底是什么?

妈妈告诉我说故乡就是我的老家,那我的老家是太原?还是重庆?这两个我不甚熟悉的“陌生”地域,分别是妈妈和爸爸的老家,也是我将其与同学们津津乐道的地方。渐渐的,我知道故乡其实就是我最亲切,也最熟悉的地方——宝鸡,那个生我养我的土地。她也正如我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待在那里,我便觉得安心。

3岁时

妈妈总是很喜欢我小时候的'照片,那时的我总站在社区花园里,脸上的肉多得要溢出来,本来头发就多的我站在花园的竹林似乎与其已经融为了一体。

小时候最爱荡秋千,荡得与天空平行,也吓得爸妈连忙打住,生怕我摔下来,满满的美好回忆。

但现在的公园改变了,再也没有以前的韵味儿了,只有一些广告打造的亭子,那里曾经埋藏着我的欢笑,如今却被广告纸铺得满地,那种小时候的欢乐好像也不复存在。

6岁时

那是我第一次去石鼓山廊桥,也被吓得不轻,那时的记忆我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但那个照片,除了看一次笑一次的搞笑表情之外,污浊的河水也是颇为显眼的,那时河水干涸,露出河床,河水竟比小溪还细、还慢,也是令我惊讶。

而现在的渭河水波光粼粼,堤岸绿草青青,白鹭、野鸭畅游嬉戏好不自在。人们在堤岸上散步玩耍,一派美景祥和,美不胜收。

9岁时

北坡早已成为我平时闲暇游玩的地方,或是因为经常光临的缘故,我并未觉出它的变化。

然而一个长假后,北坡却给我了惊喜。它一改往日作风,曾经的小路正在扩建,连排房子整齐排列,外形美观,走近看各有特色,树林与农家乐动静相连,新修建的西府老街也颇令人期待。

12岁时

对于我而言,总记得小时候的宝鸡“一片平坦”,没有高楼大厦,没有霓虹闪烁。而现在高楼不断林立,投资200多个亿的“宝鸡第一高”也即将建成,这个地标性建筑是我们宝鸡的骄傲。

我的故乡——宝鸡,它变了,变得越来越好,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与宝鸡的故乡情。

关于乡情的作文12

我的故乡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象湖村。

胡柚是故乡盛产的特产,每到丰收的季节,林中便是我们孩子的天下。硕大的果实沉甸甸地挂在树上,金灿灿地压弯了树枝。远远望去,那一片绿色中的点点金黄,便是人们来年生活的收入了。

大人们一不在家,几个孩子便聚在村口商量着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胡柚。那记忆是永生难忘的。

每次先留一个胆小的在林外放哨,行动前都要郑重的一个个对他吩咐:"如果我们二十分钟后没有回来,你就回家叫我爸妈来赎我!"每每回忆起这个片段都会将自己逗笑。

来到林中,望着那一个个汁水饱满,果肉鲜嫩的胡柚,瞬间便将行动前叮嘱的那些猫着腰、见果就摘、不要发出太大声响等等抛之脑后,而脑中仅有的想法便是直接开啃。这也造成了我们这支"素质良好″的偷果小队次次行动的失败。

摘下一个胡柚,放在手中,那沉甸甸的重感,细腻的手感,淡淡的果香,无一不在勾引着我犯罪。削去那层果皮,露出那丰满的果肉,过程中一不小心用力过大,那汁水便从那薄皮中迸射出来。或射到手上,或射到衣服上,也不嫌脏,舔舔便好了。

撕下一片果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酸甜的'果汁在味蕾上炸开,刺激着我的神经。滑溜的汁水顺着喉咙滑入胃中,胃也得到满足,发出感叹声:此果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在品味果肉,软软的,酸酸的说不出的好吃可口。可以说胡柚是上天最完美的作品,将酸、甜、涩奇迹般地融为一体,且味道还美味至极。

的确是:“人间能得几回尝”,刚想尝第二口,耳边便传来了火辣辣的疼,不用说,又被抓包了。

放哨的娃没多久便叫父母来赎我们,也非真赎,笑着向主人道一声歉,也便过去了……在故乡的日子都是肆意的。

现在在城市中虽然也吃得到胡柚,但却少了什么味,吃起来索然无味,没了故乡的美味,只有无尽的涩。唯有记忆中故乡的胡柚是酸甜可口的,是令我欲罢不能的。

关于乡情的作文13

透过窗户,看见那窗个那两棵四季常青、高大挺拔的松树时,就会让我想起的故乡的松树林。

我小时候,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住的小平房后面,有一座山,山上长满了松树。

夏天,朋友常常带我去松树林抓蝉。我们分辨蝉发出的连绵起伏的歌声,只听这里的蝉长一段,那里应一声。当分辨出“知了、知了”的声音来自于那棵树上,就爬树把蝉抓下来逗着玩。如果运气好还可以抓几只蜗牛,让它们在“跑道”上赛跑。这常常让我们玩的不亦乐乎,都忘了时间。

松树周围是一圈水稻田,水稻长熟的时候,栖息在松树上的白鹭们就会从松树林里飞出来,飞到水稻田里,吃昆虫、小鱼、小虾。它们早出晚归,辛勤在田野里吃可恶的害虫,让收成更好。它们与松树林吃草的水牛、稻田里捕食鸭子相处得十分和谐,互不干扰。在黄昏落日地照耀下,白鹭被染成了金色,飞成各种形状又飞到松树林。每当我在其它地方看到白鹭,我就会想起故乡的松树林。

收割完稻子,田野上剩下这一困困稻草,故乡的朋友有着“不浪费一点资源”的精神,用那些稻草编织成一个个秋千,挂在松树粗壮的树枝上,一边荡秋千一边看远方的.松树林的白鹭与翠绿的松树,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爸爸常常带我去上散步,穿过松树林,可发现松树林中许多的鸟巢,我一边走一边数树上的鸟巢。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两排树树长得十分的茂盛,树枝跨过了中间的路与另一排的树的树枝交错在一起,好似一条隧道。我高兴地喊:“爸爸,看,隧道!”

秋天,松树上的松针变黄了,落到了地上,变成金色的地毯。我和几个小伙伴就会收集一些松针与松果,一些拿回家当柴火烧,一些则拿去烤自家种的黄豆豆荚,在地上挖一个坑,在坑里放上松针,用火柴点上火。就开始拿着豆荚烤,考上五分钟,豆荚就基本烤熟,一陈风吹过,豆香和着松涛送入我们的鼻孔,不由得马上想吃几片。

我们住进新家的时候,长在窗外的这两棵松树才一米多高,如今,一晃十余年过去,窗外的松枝已长到十几米高。这让久在异地他乡的我,可以在非常想念家乡的时候,轻轻推开窗户,久久凝望松树一会,让我置身于家乡的松树林中。

关于乡情的作文14

我的家乡在江南的一个小镇上面,四周环绕的青山门前有一条清澈的水流而过。如果不是住在镇上的人们,如果是外来的游客过来,肯定会觉得这里诗情画意盖当时年少的时候我也觉得这里非常的好看,但是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以后,发现其实并没有自己觉得的那么美好,因为看腻了。但是当我出门读书以后,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总是思念着家乡的情景,怀念小时候在门前戏水,看绿水青山的环境。在大城市有方便和快捷的快餐可以吃,有很多游玩的措施,但是在家乡并没有很多可以游玩的去处,只有门前的一条溪水和高耸的山峰。

儿时是与外婆一起度过的。外婆是个很慈祥的人,把我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记忆中外婆做的饭菜是很美味的,那时的'我刚从幼儿园回来,一踏进院子,就闻到扑鼻的香,还没来得及尝一口,外婆就让我去屋里看书,书还没翻几页,思绪早已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等到开饭了,才迫不及待爬上餐桌大吃一顿,别提多美味了。记得那时家门前有棵很大的桂花树,一到花季时,便是满园的香,那时的我还很调皮,经常爬树,但因为太矮又爬不上去,还是外婆把我抱到稍矮的树枝上玩耍。每当桂花树开花,外婆会做桂花饼,桂花糕,吃起来有些涩,有些甜,甜了心头,甜了回忆。就是这样,外婆用她粗糙的双手,撑起了儿时我的一片天。外婆的去世是措不及防的,自那以后,我便搬去与父母住,外公也搬离了家乡。但直到现在,也没回去过,再回去时,已是物是人非了。

现在想起来,家乡真的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不仅环境没有被污染,还看到很多让人怀念的地方,如今回想起来,那个真的是绿水青山的好去处。人们总是如此,对于已经拥有的东西总是不去怀念当初年少的时候,拥有绿水青山的时候并不懂得珍惜,觉得这里过于单调,但是当自己长大以后回看起来,才发现那才是最弥足珍贵的东西。如今很多的地方都已经开发变成了大城市,虽然说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处,方便生活,便捷快捷,但是在绿水青山的小镇上,我们可以感受大自然的美,可以看一年四季的变化,也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所以相亲对我来说真的只能是怀念了,因为每个地方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如今我的家乡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于乡情的作文15

烧心的感觉是这样的:有一团火在完全没防备时,从胃中冉冉升起,那火苗也不往外窜,却在一个地方越烧越旺,直烧得生生地痛。我蜷曲着躺在床上,本能地,用手紧紧压住胃部,指望着能扑灭那火。

先生坐在床头,递给我一片药,心疼地说:你啊,也不想想,昨天剩的小辣椒岂是可以空口吃的么?

我不答话,却看见一束红色、绿色交织在一起的小辣椒,在我的身体里放出耀眼的火光。

顺着那光,看见小时候的我,头上梳着两根用大红毛线缠绕的小辫子,坐在矮矮的小凳上,眼直勾勾地守着一个大大的木桶。那是早春辣椒刚上市的`时节,母亲挥舞着雪亮的菜刀,用力“噼里啪啦”剁着木桶里飞舞的亮晶晶的红辣椒。终于,长长的辣椒再也不跳来跳去,变成了一团团辣椒酱。晚饭时,我和哥哥们死乞白赖地要了一勺又一勺,直到把碗里的饭染成了鲜红。那饭真香啊!我们等不及把上一口咽下,又把下一口送进嘴里。最后,我们的脸都烧成了火一样地红,吁吁喘出的每一口气都火一样地滚烫!

先生还在数落……还记得那次回成都,你专门要去吃最辣的皇城老妈火锅。你跟哥说:我们再比比,看谁还有小时候的胆量?结果,吃完后就倒下了,咿咿呀呀地整整痛了一天。我问你还吃不吃辣了。你捂住胃,很坚定地摇摇头。可才过了两天,你就好了伤疤忘了痛,硬说那天不是摇头,是点头……我记起那桩耍赖的事,把脸埋进枕头,咯咯地笑出了声。

我翻个身,想着,四川人不吃辣椒,就跟武林高手被废了功夫一样。记忆中,走在成都最繁华的春熙路,总会在路边小店排队买锅盔夹麻辣大头菜、麻辣肚丝、麻辣牛肉什么的,咬一口,红红的辣油就顺着嘴角流了下来。我喜欢在盛夏晚上乘凉时,拣个路边小馆要一碗麻辣凉粉或凉面,再喝一瓶冰冻可乐;若是冬天,我就站在没有座位的麻辣肥肠粉店外,呼啦呼啦地把冒着热气的粉儿倒进肚里。

年轻时候的我,胃跟铁一样,什么辣椒都穿不透。但渐渐地,胃好像变得越来越弱不禁辣了。那么,戒辣了吧!我对自己说。

从楼下飘来一阵阵辣香,接着,听到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我仿佛看见儿子边吃边咂着嘴说:好吃,好吃。在他被辣得开开心心、有说有笑时,我那份浓辣的乡情,也融化到了他的血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