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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25W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读书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们只有读书,才能使自己懂得更多,才能使自己获得更大的成就。

小时候,我特别愿意看一些童话和故事,家人见我对书籍感兴趣,就买来很多书,堆得像一座“小山”。就这样,我在书海里畅游,每一天都会有所收获,使我在童年,与同龄孩子相比,懂了许多道理,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也领先了一步。

时光飞逝,升到小学三年级,老师为了增长我们的知识,就“强迫”我们读一些我们认为很乏味的书。那时,我自认为是一个“机灵鬼”,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躲避这种乏味的阅读。到了五年级,家长和老师发现我不爱读书,又开始给我施加压力。刚开始时,我一点儿兴趣也提不起来,可过了一段时间,在他们无孔不入的“攻击”下,我不知不觉地开始爱读书了。如果说,我童年时的“优势”在三年级时被追平,那么到了五六年级时,我又依靠读书,追上了那些超过我的同学们。

后来,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都被我所读的书“打败”了。记得一次考试,我的分数很不理想,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一直无精打采,无法静心学习。那段日子,是我长这么大后,所经历的最昏暗的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被世界抛弃了,一颗心失去了方向……

然而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本书,一本不起眼、却特别重要的书——大自然。在一天放学的路上,我看到树下很多蚂蚁在搬家,就下意识地踩了一脚,自以为踩“死”了很多蚂蚁。可是过了一会儿,那些“死掉”的蚂蚁又活了!这怎么可能呢?

在疑惑中,我恍然想起在书中看到的那些关于蚂蚁的故事。就是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面对自然,我是如此的渺小,面对蚂蚁,我是如此的脆弱,面对自我,仅仅一次小小的考试失利就沮丧不前,难道还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吗?挺起弯下的腰身,凝目远方,攥紧拳头,一股“犟劲儿”在胸中涌起,暗想:我要做一个像蚂蚁一样顽强的人!

阅读大自然这本书,它给我了学习的方向,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我的学习成绩也不断的进步,我的世界也变得丰富多彩。

时间老人从未停止脚步,眨眼间,我已经长大了,成为一名中学生。随着阅读量的.增多,我的知识面变宽了,视野变开阔了,明白的道理也更多了。后来读到《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描述了小小的昆虫恪守自然规则,为了生存和繁衍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作者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将昆虫的多彩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字里行间,都透露出对生命的热爱与尊敬。于是,我想起了小时候对蚂蚁的无端伤害,这是多么的不应该啊!每个生命都有存在的意义,比如小小的蚂蚁,教会了我顽强不屈的“犟劲儿”,这就是它的可贵之处;同时又教会我尊重生命,这便是它的伟大之处!

在慢慢的人生路上,书已经成为我的好朋友,它帮助我战胜困难;书已经成为我的老师,它传授我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想,还是多读一些书吧,让书香伴我们一起成长吧!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2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不知从哪里记得这两句诗,时时想起的原因,是因为我常常体验到读书的乐趣。

说也来怪,小时候经常写命题作文,现在想起来还会有点余悸。记得什么“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最佩服的一个人”、“在上学的路上”等等题目,完全是一些成人的口气,不大切合孩提时代我们接触到的东西。上了高年级,老师便教了我们作文的体裁,什么小说、散文、诗歌之类的。记得当时大家都喜欢情节悬念的小说,觉得读起来很吸引人。一本新课本刚发下的时候,都争着翻看,就是为了找些有趣的故事。而这些文章大多都是节选的,读完后总觉得余意未尽,于是很期望语文老师能早点给我们讲授这篇课文。然而真正上起来,仿佛却没有期待中的精彩,倒有了些许失望的情绪。

真正在小的时候能记下来的倒是一些琅琅上口的诗歌了,“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样的诗歌美,像谜语一样吸引孩子,而现在默诵起来更觉得哲意深远。每天早上教室里就是一片琅琅书声,大多数同学读的都是诗歌。不过诗歌我终究没喜欢上,大抵是因为缺乏做诗人的气质吧?老师也提醒过我们,说是不要“唱忘嘴歌”,即使诗歌溜口,没有深刻认识也是很容易淡忘的。

平时的时候我也看过不少小人书,纸张的质量一般都很差,画上也尽是些粗犷的黑线条,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它在班上受欢迎的程度。读书为我的少年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也渐渐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要知道有些小伙伴们对我佩服的不得了,这可是很多大个子用他们的拳头都换不来的。当然,我也为这种“力量”支付了合理的代价,在初中的时候,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上高中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读中国人写的书。先是四大名著,接着就是唐诗、宋词,古文观止之类的。甚至开始模仿写古体诗,文言文,也满篇之呼也者的,渐渐的喜欢用一些深奥难懂的成语、典故,引用一些不常见的名言和华丽的句子去装饰内容干瘪的文章,达到唬住别人的目的。记得在一篇论述为什么“师夷长技以制夷”会失败的作文中,我旁征博引,意气奋发,一口气用了40几个成语和数十个典故,光《清史》就引用了3次,简直想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而语文老师在阅卷后也打了58分的高分(满分60),让我的虚荣心一时膨胀到极点。

一位教育家说过:“一个人不爱读书,不爱与书作伴,是真贫穷,是真孤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现在我已经是一名教师了,渐渐明白能读书真好。

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这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任何一门学科教学皆如此,“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当是教师共同的追求。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的读书风气最能影响学生和社会的风尚。只有热爱读书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热爱读书的学生,才能营造出整个社会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热爱读书的教师,是社会的一笔无形资产。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你的学生感到你的思想在不断地丰富着,如果学生深信你今天所讲的不是重复昨天讲过的话,那么,阅读就会成为你的学生的精神需要。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首先要做个真正的读书人。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3

记忆中最早的关于读书的记忆,就是读《故事会》了。

我妈在一个小学教书,所以学校里会订阅一些杂志。我跑到学校里翻阅杂志的时候,首选就是《故事会》,已经记不得看了哪些精彩的故事情节,只是记得自己看书时候的情境:一个小孩子,在一个偌大的空荡荡的办公室里,低头沉浸其中,读一些自己根本不懂得故事。办公室里,还有《半月谈》,里面写的都是一些国家大事,我看着完全不懂,压根翻也不翻。

后来,不知道哪里弄来了两本小人书,一本讲的是匹诺曹因为说谎话而鼻子变化长的故事。读这本小人书之后,特别怕,总是担心自己说谎话会长出长鼻子来。于是,说谎之后,总是不知不觉中摸一下自己的鼻子。摸着没有异常,才渐渐放心下来。另外一本小人书是《祥林嫂》,记忆中最深的是阿毛被狼吃了,连五脏六腑都被吃掉。当时并不觉得祥林嫂可怜,只是觉得阿毛被吃的场景一定特别恐怖,于是每次去山上玩,总是东张西望,很担心突然冲出来一只狼,我被吃掉了。就这样,在战战兢兢中,我长大了。

再之后读到的书,依然是我妈继续教育的文选。我伏在床上,每天看着那些儿童故事。翻来覆去的反复的看,直到把那本书翻得卷了书页,还是会一直翻阅。

在高中时期,最爱三毛的书。当时,为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所感动。三毛文集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段时间看的有点走火入魔。甚至记得有一个夜晚,梦魇般的梦到三毛,夜晚梦到我到了撒哈拉,在无边无尽的沙漠中行走,望不到边际;梦到自己在荒草丛生,凄凄凉凉的陵园,遇到一个长发的女子。高中时候读的这套书,是一套很便宜的盗版书,现在不知所踪。去年,又买了一套珍藏本的《三毛文集》,不止是想读一读这本读了很多遍的书,更想回味下当年自己读书的心境。高中的时候,读过巴金的《家》、《春》、《秋》,这也是我印象中自己高中阶段拥有的两套书之一。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年轻的、用红头绳扎着长长头发的小姑娘鸣凤,依然长时间地留在我的记忆中。记得当时教数学的那位女老师佛老师,就是右手几个指头缺少了一截,却是当时所有老师中写出的字最美观、工整的一位。佛老师借阅了我的这套书。记得在某次自习课,佛老师津津有味的读我的这套《家》《春》《秋》。后来这套书就不知所踪,是不是佛老师忘记还给我了呢?

再后来记得的读书,就是迟子建的`《伪满洲国》。09年刚毕业,在包头工作。校长提倡学生多读书,于是我们每周有三节阅读课。我们的阅读课是师生共读一本书。每到阅读课,课代表就会去图书馆选书,那次学生选得就是迟子建的《伪满洲国》。记得,全班同学都沉浸其中,轻悄悄的。后来,同学们在交流讨论的时候,闭口不谈书的主题,却不约而同的都对书中所提及的巫术无比感兴趣,讨论课一片欢声笑语。

时光在流逝,但是留在心中的与读书有关的故事却不曾磨灭。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书籍就是树苗要吸收的营养,就是婴儿要吮吸的乳汁,就是人耐以生存的空气。我喜欢读书,它是我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因为爱上它,才让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才让我爱上写作文。

从两岁半开始,我就喜欢看书了。那时候看的书都是薄薄几页,寥寥几个字,在我的眼里那些字就是些奇怪的符号,吸引我的都是色彩鲜艳的.图画。我记得,我有几本很特别的书,每次出去旅游,总是会带在身边,然后拿支笔在上面又写又画又涂。旅行结束后,妈妈会将我画脏的书用神奇的擦头擦掉。渐渐长大后的我才知道,妈妈给我买的书叫口袋书。

到了六七岁以后,我迷上了童话故事——《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365夜故事》······。灰姑娘的水晶鞋为什么只有她能穿?为什么青蛙可以变成一个王子?为什么莴苣姑娘的头发有那么长?为什么明明是一只丑小鸭会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每次看完,脑海中总是浮现出像气泡那么多的问题。也有好几次,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梦见自己穿着水晶鞋、穿着礼服在皇宫里舞蹈、歌唱,吃着用金盘子装着的牛排,喝着用银杯装着的饮料。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答案,童话里的世界都是美好的,它宣扬的是真善美,它让我们在幼小的心灵里播下美与善的种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看书,涉猎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十万个为什么》为我解了许多疑惑,《中国上下五千年》、《胡姐姐讲历史故事》让我了解了中国的人文历史。还有许多文学方面的书籍,让我领略了中国语言文字的神奇与美丽,《细米》、《草房子》······尤其是《四大名著》给我的印象最深,小说中每一个人物都描写的那么细致、那么传神,每一个画面的描写都让我仿佛置身其中。

现在,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伤心的时候,读书能让我消除烦恼;快乐的时候,读书会让我内心更加快乐!书就是我快乐的源泉,它是我密不可分的好伙伴。

在我家,随时可以看见书!家门口、电脑旁、沙发上、椅子上、卧室里······,都有书籍。书最多的地方就是我的房间、书架上、书桌上、飘窗上、钢琴上、柜子里、还有五个大大的箱子里,都是书籍。我觉得,我家都可以开个小图书馆了。

我最喜欢过周末了,一家人聚在客厅,一起看书。奶奶喜欢阅读做菜方面的书籍,她就想让我们吃得更有营养;爷爷喜欢看健身书籍,他最近迷上了太极拳;爸爸最喜欢看一些经商之类的书,就想着赚钱吧;妈妈最喜欢看育儿方面的书,不过,最近迷上瑜伽,喜欢看一些关于心理和瑜伽方面的书籍;我呢?最近迷上了地理杂志,被异国风光给吸引了。现在,我有一个愿望,就是到全世界去旅游,用我手中的笔去书写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相信我的愿望一定会实现,因为爱看书的孩子,就一定能实现梦想!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眼中的书;而在我的眼中,书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妈妈说,我在她肚子里时就爱读书,只要她拿起喜欢的诗词文赋阅读,我就会安安静静的呆在她肚子里不捣乱;出生后更是喜欢她为我读各种童话故事。2岁时,妈妈把第一本书送到我面前,懵懂的我一下子被里面有趣的故事迷住了,捧起书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善良热情的小红帽,自信勇敢的丑小鸭………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妙有趣的新世界,我和书成了越来越好的朋友。

从那以后每到周末,妈妈和爸爸就会带我到图书馆看书和借书,每次都是看到闭馆才恋恋不舍的离开,还不忘再借几本书拿回家继续阅读。

“三餐可无肉,一日不可无书”。吃饭的时候,陪妈妈上街的时候,节假日串亲戚的时候,我都舍不得和我的好朋友——各种各样的书分开。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看书着了迷,到了“两耳不闻身外事”的境界,到站忘记了下车,坐过了好几站路,步行走了好久才到家。渐渐地,我对汉字的积累远远超过同龄人,而妈妈也因为几年来常常陪我看书借书被市图书馆请去做报告。

上了小学,从小爱读书的'我可尝到了甜头,像写日记、写等我可谓是手到擒来,每每都是一气呵成,还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朗读。

现在,我已经读过几百万字的经典著作和畅销好书了。从一本本书中,我悟到了许多许多:在哈利的魔法世界里,我懂得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在柴斯特的伦敦时代广场历险记中,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挚友谊;《夏洛的网》中的蜘蛛夏洛为朋友挺身而出的伟大精神,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书赋予了我无穷的力量,我更加自信,更加懂礼,更知感恩,更求上进,点点滴滴的读书感受积聚成了我人生的财富,为我创造自己的美好未来铺垫着道路。

今年秋天我开始了繁重的小学六年级生活,为了考上爸爸妈妈心目中的最好学校,我每天都在做题考试做题考试中渡过。而我那些充满智慧和文艺范儿的书都被妈妈认为是闲书给束之高阁。连续几次我的奥数考试成绩特别不理想,让我这个自称是学霸的小才女情绪低落,甚至想放弃学习。终于忍不住偷偷跑到书柜前看着一本本精美的图书,回想起自己每天如饥似渴的读书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当我的目光锁定在《老人与海》时,不由地想起了当初看这本书时的震撼——人一定不能被打败。我仿佛又听到了老人与海浪搏击的声音。想到这儿,我停了下来,回到自己的书屋,看着那书桌上堆积如山的作业本,那道道关卡还在等我破解,可是我却放弃了,被它们打败了。不!不应该这样!人一定不能给打败!此时的我又恢复了以往的自信和乐观,继续攻克一道道难关……

书,既是我的益友,又是我的良师。当我迷茫的时候,它为我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当我沮丧的时候,它给了我继续前进的力量;当我骄傲的时候,它让我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当我孤独的时候,它陪我一起慢慢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就会大声告诉你,我最爱读书!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科幻书、知识书、笑话书、小说书等书籍,我的小书柜上放满了书,可是读书还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呢!

星期六晚上,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呢,在客厅的妈妈叫我去吃饭,她大声地说:“张同乐,吃饭了,今天吃炒豆芽和炒虾酱,别看书了,快来吃饭!”我一边看着书,一边坐在椅子上,拿起勺子。本来,我是想舀上一勺子豆芽呢,结果把虾酱当成豆芽舀了一大勺子,放进嘴里。我感觉这“豆芽”太咸了,就没有咽下去,我马上放下书,跑到厕所,把虾酱全吐了出来。我问妈妈:“妈,你炒豆芽时放了几罐咽呀?怎么这么咸?”妈妈一边笑着,一边说:“你吃的是虾酱!这也是给你的一个教训,谁让你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呀!哈哈??”

记得有一次,我也是正在看书,妈妈叫我吃饭,我为了多看一会儿书,就对妈妈说:“妈,我拉肚子了,去上厕所了!”妈妈回答:“去吧!”我把书放在背后带进了厕所,插上门,坐在坐便器上读书。虽然厕所里有一股臭味,可仍然打扰不了我读书。我读书一读就是一个多小时,当我还在书海中畅游时,就听见一声急促的敲门声,我打开了门,看见了妈妈,妈妈生气的说:“张同乐,你上厕所上了这么长时间,可憋死我了!”

怎么样,我读书的事情好玩吧。不过,我要告诉大家,读书是好事,可也要控制自己读书的时间,不然,会伤到眼睛的!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听到这句名言,我就想:书,有那么厉害吗?

有一次,我爸爸和妈妈都上班了,我阿姨请假回家乡去了,这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在家里,没事干的`时候就跟狗狗们玩,看看电视,玩玩计算机,睡睡觉,那是已经二点钟了,可是,我依然觉得很无聊,转过头来看见了厨房,这时我想:进去煮点东西好了,反正肚子饿了。进去以后我开始煮点香肠煮着煮着,忽然电话响了,那是我没把火给关掉就去接电话了,原来是妈妈打电话来了,听完后,这时,我看到桌子上摆放着一本厚厚的书,原来是一本故事书,我打开来看,一页,两页,我像一批饿狼,贪婪着读着,我很快乐,看到故事中的人是那么快乐,于是,我决定继续把这个故事读下去。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也过去了,而我呢,还在贪婪着读着那本厚厚的故事书。 现在已经是五点了,爸爸回来了,“叮咚,叮咚!”爸爸按着门铃,可是,我依然在读着书,过了一会儿,爸爸就不停地敲打着门,可是我还是没有反应,这时,我爸爸很紧张,怕我在家里出事了,就立刻打我家的电话,“叮铃铃,叮铃铃!”电话响了,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喂,什么事!爸爸,我在家啊,哦!”我向门跑去,把门打开,这时,我爸爸闻见有一股烧焦的味道,他急忙跑去厨房发现有几条香肠黑乎乎的,这是我才反应过来,我忘了把火关掉,最后被爸爸骂了一顿。

通过这件事,我才知道,书,原来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

书,是我成长的道路中必不可少的伴侣。每当我拿起书准备潜心阅读时,脑海中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起第一次读书的趣事。

——题记

触摸书籍

我读幼儿园大班了,可依然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小毛孩儿,在幼儿园中,我是个出了名的淘气包。

那天,阳光灿烂。

“咦?‘及时雨’,你们在看什么呀?”下课时,我见我的铁哥儿们手中都架着一本奇怪的书,埋头看着,便满腹疑狐地问。

“什么?你连这是什么都不知道?”“小博士”摇着手中的书抢先开口了,“这可是知识的源泉,心灵的清洁工——书啊!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难道你不懂吗?”

这家伙也太欺负人了吧,难道我偌大的一个人连书都不认识吗?“小博士”就这副德性,每次说话总是文绉绉的,还老爱取笑别人。什么“源泉、清洁工”,什么“破万卷、如有神”,说得我一头雾水,内加一腔怒火。可看着他们读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也想读读那本书。好奇心驱使着我从“小不点”手中抢过书,读了起来,并记住了书的名字——《不一样的卡梅拉》。

虽然我那时识字不多,但读得懂大概的意思。看着看着,我才发现书中的故事是那么惊险曲折,引人入胜,处处充满了神奇的想象,语言又不乏幽默。我家里也有很多少儿读物了,那都是爸爸妈妈特意为我买的。平时我从不触摸这些书籍,却总是缠着爸爸、妈妈将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今天,我才明白,自己看书与听别人讲故事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我想:我也要让妈妈给我买这本书。

设法买书

回到家,我进入妈妈的房中,跳进妈妈的怀里,搂着妈妈的脖子,说:“妈妈,我……”

“什么事?宝贝!”

“我想买书!”

“想买书是好事……”在一旁的爸爸话音未落,妈妈便向他使了个眼色,说:“我的宝贝要买书了,妈妈真高兴。我们家有好多适合你读的书,你就从中选择一本来读吧!”

“我不,我就要买……”我使起小性子来。

“只要你读完家中的任何一本书,妈妈一定给你买!”

看来妈妈这回是铁了心了,我知道自己再哭再闹也无济于事了。我无可奈何地从书柜里选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彩图注音版)。为了买到我所想要的书,从那天开始,我一有空就捧着《安徒生童话》,用我仅有的识字量认真地读着。渐渐地,我发现自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为小人鱼的善良感动不已,为丑小鸭的执着由衷喝彩,为《皇帝的新装》那出荒唐的'闹剧忍俊不禁……

一天,妈妈用温柔的手将我轻轻拍醒。我张开了惺松的睡眼,看到妈妈手上正拿着一本书。天啊,这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不一样的卡梅拉》吗?我一跃而起,抢过妈妈手中的书,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

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家中的书自然都成了我的读物。

书,是我最诚挚的朋友,让我快乐;书,是我最亲密的伙伴,与我共同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我愿成为一只小书虫。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

大家好!有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好朋友说话。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开心,读书让我陶醉,读书让我成功,读书让我的理想飞得更高!我爱读书,我是个小书虫,只要我一捧起书,我就像一条小虫子钻进了大苹果!想听我的读书故事吗!请跟我来。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蓝天白云像好吃的棉花糖。我今天感觉很爽,约了几个“贴子”去新华书城溜达,我们像几条警犬,在书林中漫步搜索,‘嗖嗖嗖’分兵出击,各自淘自己最喜欢的书去了!不到3分中,“贴子们”都散到了不同的角落,啃起书来。

我的目光像红外线探测器在迷宫似的书架放电。突然,在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书架上,我发现了一本红色的书,让我的心一阵狂跳,妈呀!那就是传说中超级好看的《越策越开心》,哈哈!今天总算让我逮着你了。我赶紧把它取下来,抱着它,找到一个我感觉最好的地盘,就美滋滋的读起来。我像一个贪心的小山鼠,贪心地读起《越策越开心》来。我是一个见了好书就忘记朋友的人,我就这点自私,没办法!

《越策越开心》真是开心的'好书,开心得我几次都想偷偷大笑,疯笑,狂笑,可是,我不敢笑,我怕图书管理人员发现我的“不鬼!”,我不想让别人说我“发神经”,可那“租个孩子陪你玩”实在是太搞笑,想不笑都不行,我只好咬着上嘴唇,痴痴的笑!比如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老师让孩子用“果然”造句,孩子说,我妈妈买回了几个大苹果;老师说,那“然”怎么弄丢了?孩子说,没丢,“然后我把苹果全吃到肚子里去啦!”老师又说,“果然”不能分开,要连起来造句。孩子说:“好的,我妈妈说,水果不能一下子多吃,吃多了要拉肚子的,我”果然“拉西了!”哈哈!我笑得实在忍不住了,突然,一口唾沫星“啪”的一声飞到了书上。

突然,一只大手像“九阴白骨爪”伸到我面前,把书揭了过去,我抬头一看,妈呀!玩了,我被书城的“芙蓉姐姐”抓了个正着。

她哼了一声说:“白看了书,还弄脏了,怎么办?”我赶紧夺过书,慌忙用衣服袖子把该死唾沫星擦掉说:“你说咋办就咋办”!芙蓉姐姐说:“好!爽快!按书城规定,你买了这本书就可以了!”“买就买,反正我喜欢!”我赶紧掏口袋,摸了半天,只有8元钱。还差20呀!这可怎么办啊?我把我的帽子押给“芙蓉姐姐”,赶紧去找我的“帖子”求救!可那帮兔崽自不知什么时候,早飞了!我一问时间,已经下午5:30了。我只好打电话给刚下班的妈妈来书城“取儿子”!

妈妈风风火火赶到书城,连声说:“对不起,我家孩子就这样,见了好书就没命!”妈妈替我买下了《越策越开心》。有惊无险,我这条书虫被妈妈夹回了家。

哎!今天的事真是有点丢我“发帅”书虫的面子,但是,能得到《越策越开心》那才是超级的爽!朋友们!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之“冰山一角”,故事还多多。请说出你的读书故事来一起分享吧!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9

紫黑色的天幕使夜晚更显得宁静,此时此刻,如果在灯光下和一本文字优美的好书 “幽会”真是再好不过的了。台灯柔柔的白色光芒像月光似的,轻轻撒在书桌上。而我则伴着油墨的清香缓缓走入书中那奇妙的世界。

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这个世界有我所敬佩,所羡慕的人。罗拉就是其中一个。她是罗拉·英格斯·怀德创作的《小木屋系列》中的主人公,是善良、坚毅、不畏困难、正义感极强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段时间,她成了我的偶像,努力靠近的对象。

这本书是我小时候看过的第一本以真实故事做背景的作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情节的吸引下,我将整套书读完了。里面的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让人总是看了这一页,就想看下一页;看了这一本,就想看下一本。记得有一次放假,我躺在床上一鼓作气地读完了其中最厚的一部。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

在读这一套书时,我就像吃多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长时间的看书常常让我的后颈酸疼。但我才不管,换个姿势,接着看。其实我这么努力地看书还是有一点私心的。首先,看这些书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作妈妈给我布置得课外习题,告诉她:“我在看书!”其次,我也可以借此机会消磨时间。但是渐渐地,我读书不再是为了这个目的。我开始为自己而读,甚至设身处地的思考罗拉一家的悲、喜。

我把书读完后,不禁要感叹罗拉一家及小镇里的人,遇到困难时的那种不屈不饶,那种坚强的精神。不过感叹归感叹,我还有一肚子话憋着的。于是约了一个书迷朋友,叽叽咕咕的.倾诉起来,最后还向她推荐这套书,就讲了几个故事的前半段,然后卖关子不说了。朋友禁不住书中情节的“诱惑”,迫于想知道结果。也去买了一套,津津有味地开始“啃”了起来。

后来,我进入了小学高段,整天忙于学习,再也抽不出时间认真读我喜欢的课外书。结果我只好“动用”自己的小聪明,想出了一个“馊”主意——睡觉后躲在被窝里看书。可是这会占用我的睡眠时间,万一明早起不来了怎么办?万一被妈妈发现了怎么办?万一第二天上课打瞌睡怎么办?万一……

但是为了我的书不被“束之高阁”,不被闲置,豁出去了!

当天晚上,我开始实施这个“计划”。趁卧室里没人,我眼疾手快地把《小王子》塞在我的枕头下,将带灯小闹钟摆在床头柜上。一切准备就绪。

妈妈关上灯,轻轻掩上门离开了。我把脑袋伸到枕头下面,把枕头顶起来一些;又用被子把自己裹好,接着小闹钟的灯光,轻轻翻开书,忘记了时间,细细品起来……

等我“品”的差不多了,懒洋洋的看一眼钟,被吓了一跳——呀,十二点了!这才赶忙合上书躺好睡觉。

窗外,夜色依旧宁静,台灯白色的光芒依旧柔和,可是我已不是六年前那个天真无知的我了,因为有书的陪伴,书用它特有的文字,它特有的方式改变了我,教会了我如何面对生活、社会、世界。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我和读书作文。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小学六年级作文《我和读书作文》。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1

邂逅一本好书,在微风中,在阳光下,在记忆中……

小时候喜好诗词,但并不喜欢平仄平仄的读。相反,我认为每一句诗,每一首词中,都有一个浪漫的故事。

当然,要论诗词,必然要从《诗经》说起。

细读《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良淑德的美女,正是君子的理想追求,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再读《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带着憧憬与梦幻,为得伊人可跨江海,追逐而求之,使人开始对爱情虔诚并信仰。但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你青衣长发出现在我的眼前,又转身离去,那青色的身影却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记忆中,可同《关雎》相提并论的还有《击鼓》中的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比起我们总说的“一生一世”更为生动与真实。它非常直朴地表达了与爱人的相守不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生死都不再重要,一生路尽,只有回首时的无限眷恋。“人间别久不成悲。”不知别多久才算上久,是否用余生,都用来悲?

自古至今,中外名著可谓数不胜数,但偏偏我遇见了它。

我小时候喜欢海,机缘巧合吧,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它和“海”有关,便引起了我的注意,《老人与海》这个书名是我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当然,这个书名也引起了我的.思考,“老人”和“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我看第一页书就深深沉迷在其中了。书中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老人和大鱼的斗争场景,全书并不长,但令人回味无穷。尤其那句“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毁灭”令我沉思了很久。“杀死”不等于“毁灭”,而“毁灭”却必要“杀死”!这么矛盾的事情,真是困扰到年幼的我了。

喜欢坐在樱花树下看书,樱花总是默然落下,风起,花飞,飘落。似乎在不经意间的恍然大悟,杀死一个人的肉体,却无法毁灭灵魂。正如花一样,花会枯萎,但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化作春泥更护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存呢?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城市里,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死亡,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而读书,又是另一种升华。

因为喜欢海,所以喜欢漂流,这便又让我沉浸在另一个故事中。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本书,通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讲述了一系列的生存故事。为了生存,鲁滨逊在艰难的条件下开始探索。他做的一点一滴都被细致的刻画了,我是不敢相信的,需要怎样的意志才能做到荒岛生存。至少,我是做不到的。但读一本好书又何尝不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呢?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沉浸在鲁滨逊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思考中。这是一种享受,是来自心灵的共鸣。

兜兜转转,不兜不转,陌上花开,物是人非……

书的作者不知离去多久了,那是无数个花开花落,甚至沧海桑田。然而,在流逝的时间中,这一个个故事,都成了神话。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2

翻开历史的尘封,中华魂在浸满腥风血雨的古老的城砖上展现;打开记忆的闸门,中华魂在一位位英烈的身躯上涌现;喝着香茗,随手拿起一本《古诗文集》翻开来看,方方正正的汉字跃入我的眼帘,中华魂在此间熠熠发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道:书中自有中华情。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智,则国智。中华子孙的重要使命,是传承中华魂。在一本又一本的名著名籍中,我找寻着中华魂的足迹。

像蝴蝶飞过草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与“中华魂读书活动”的故事如同一阕优美动听的乐章。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看到写作文就觉得发愁,宁愿做数学题也不愿意动笔写一个字,一遇到作文,撕作文纸成为我发泄怒气的乐趣。直到三年级下学期,我才明白了书的重要性!

“书,善读之可以医愚。”在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中,老师在一旁解释它的意思。书,经常读的人,可以变得很聪明。我一听便来了精神,一节课都在认真的听讲。下课后。老师还因此夸我说我变得乖了。殊不知,如果没有那句话,想必,那节课我也不会听的。

下学以后,我跑到爸爸面前,对他嚷道:“我要去书店!”爸爸被我的举动吓蒙了,连忙摸摸我的额头说:“宝贝,你没事吧,今天这是怎么了?”“爸爸,我要去书店!我要去买书!”我的话语终于让爸爸信服了,他立马带我去了书店。在书店里,我伸出手摸着那棱棱角角的书棱,贪婪地吮吸着那独特的书香。我释然了,这是前所未有的放松。

之后,我便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它那独特的.香味,爱上了它给我心灵的滋养,爱上了那种读书的享受。几年下来,我的藏书已经有满满一书柜了。在一本又一本的名著古籍中,我找寻着中华魂的足迹。

一本本好书记录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一本本好书传承了历久弥坚的中华魂,一本本好书使人终身难忘。在书里,我看到了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在书里,我看到了曹操“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壮志;在书里,我听到了李清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呼声;在书里,我听到了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感慨。支撑他们一路走来的便是“中华魂”的精髓,是崇高的人格精神,是不息的奋斗精神,是百折不挠的坚强,更是至死不渝的忠贞…

读一本好书,如同与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它给你力量,替你插上理想上的翅膀。

读一本好书,如同与一位知心朋友交流,它给你幻想,为你画上琉璃的梦想。

书让灵魂得到升华,知识得到传递,书是灵魂的涵养,知识的源泉。

少年时代的我们不读书,能干什么呢?与其做一些无谓的事情耗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坐下来,静下心,读一本书,它能给你心灵的滋养。

读书吧,少年,让读书成为一种享受,让中华魂因你而发光。

读书吧,少年,要让读书成为你戒不掉的瘾,生命不息,读书不止。

因为中华魂读书活动,我爱上了读书,有了为中华富强而读书的决心!将来,我一定要把中华魂传承下去。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3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想象力也很丰富,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画面,我也能想出一个故事。

在我看第一本书的时候,觉得有些乏味,毕竟我平常看那些好莱坞大片看多了,对没有画面的东西难免还是有些不习惯。但慢慢的,书中的故事使我完全沉迷于此。之后,我阅读了四大名著,最爱看的还是三国演义,诸葛亮的机智让我佩服,我也记得我和语文书上某个课文的作者一样,看到关羽死了的时候,气得直接把书扔在床上,足足有一个星期没看它。

之后,我们的班主任苏老师带我们班同学参加了百班千人共读活动,那时我记得还是第八期来着,转眼间,已经第十几期了。这期间,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最喜欢的是《尼克代表我》。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阅读的美好,当我沉迷于书中时,如果不是太饿、太困,不把书看完绝不休息。平时读书呢,就爱先仔细看开头,然后,看内容也仔细的看,并在旁边写批注和自己的想法,看到结尾时,好好的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样的`结尾。

读书最大的乐趣在于把自己代入这个故事里,想想看自己会怎么做,文中的主角为什么要这么做。就那我最近很喜欢的《三体》系列来说吧。看第一部地球往事时,我会思考叶文洁为什么受到了监听员的警告后,还要回复,明明没有把握,确还是回复了三体人。看到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又会思考程心为何在三体人入侵时不启动引力波发射器……看书的乐趣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

看书,看的不仅是故事情节,还看的是主角的表现,一个主角令人十分喜欢,这是本事;但如果一个角色让人恨到极点,这也是本事。就拿《三体iii:死神永生》来说,里面有一个在三体圈里备受争议的人——程心。我对这个角色呢,也可以说是恨了,第一次,她让三体入侵;第二次,她导致歌者文明丢二向箔将太阳系压缩成二维,最打脸的是,她阻止维德开发曲率驱动引擎(既光速引擎)结果丢二向箔的时候自己坐唯一的光速飞船星环号跑到云天明送她的小宇宙里了。最气的是,归零者文明说了宇宙质量要守恒,但程心还在小宇宙里留了五公斤物质导致宇宙从坍缩转向无限膨胀……看完这三次大错误,在生气之余,我也由衷的佩服刘慈欣的人物塑造能力,无论是叶文洁还是罗辑,又或者是程心,都有正反两面,且描写完整。

在读了《三体》和一些其它类型的小说之后,我也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脑中强大的故事编造能力了,那时候我就在想:“干脆把它写成小说吧!”虽然是给自己看的,但还是很认真的写了,目前我已经写了三篇小说,前两篇都有一万字以上,目前第三篇正在更新。从这以后,我的水平在之前已经很好的基础上又大大提高。读书的收获还不止这些,以前就喜欢恐龙,然后我就买了本恐龙百科,又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学到了更多知识。我的书架上有差不多一百本书,全部都看完了。

不得不说,读书,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拥有好莱坞大片的所有东西,甚至更好。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4

从小到大陪伴我成长有许多事情,读书、练书法、打乒乓球、画画等。对我影响最深莫过于读书。由于我成长在教师家庭,从小家人就十分注意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当我刚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买单张彩色卡片对我进行日常教育,随着我的成长,渐渐地由卡片过渡到色彩斑斓的小书,又到趣味十足的故事书。等到我上小学时,我自己已经可以读故事书了。

虽然当时家里就我自己是小孩子,但我从没有感到过孤单。书中一个个动人的小故事,吸引着我,每天我都沉醉在丰富的世界中。《水浒传》让我认识了一百单八将,并从每个英雄的身上感受到不同的人物性格。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不是大名鼎鼎的宋江,也不是足智多谋的吴用,而是看似粗心的李逵。他行侠仗义、讲义气的性格让我佩服。读了《水浒传》后,我对108个人物不说个个十分熟悉,也八九不离十,妈妈不相信我能把人物掌握那么熟悉,就考我每个人绰号和事迹,我几乎都能说上来,妈妈见我这样也就相信我读书比较熟了。再读《狼图腾》时,我更是废寝忘食。第一次我对狼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只限于童话中《小红帽》和《狼和小羊》中狼的反面形象。在《狼图腾》中我认识到了狼对人类虽然凶残,但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的。狼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它们作战的时候,有头狼指挥,头狼甚至比人还要聪明,还会设计战争。在毕力格老人的思想里草原人一些智慧都是向狼群学习的,草原生存的法则也是在狼群身上学习。陈阵因为想要了解狼养了一只小狼,没有想到就是那么小的狼根本没有丢失自己的.狼性,无论吃食还是休息,小狼总是保持着狼性,高贵而深沉。书中最后深深地留恋草原在也没有原来草原那样美丽而迷人,因此狼群也就失去了。留给我深深地遗憾。

我自从上小学开始就没有午休过,我把午休的时间都用来读书。甚至所有的假期也在读书,伙伴们在玩的时候,我在读书,伙伴们上网看电视玩手机的时候,我还在读书。我认为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有我没有掌握的知识,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自从升入初中以后,读的书不在是故事类,而是各种各样的书,可以是中国的,也可以是外国的。读书,对于我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自己认为不读书我的人生就不够完美。

读书也给我带来丰厚的回报。上初中后,读书多优势显现出来,每节课都是我的最爱!不论是年号丰富的历史课,还是枯燥无味的数学课,我都能津津有味的学习,甚至磅礴引论侃侃而谈!因此,我的成绩也在班级甚至年级名列前茅。

书中有我喜欢的“金砖”,我就向搬运工那样,不断地把“金砖”搬进我的头脑中,同时我也知道这“金砖”一辈子也搬不完,但我会一直搬下去。

我还会继续读书,继续我的读书人生。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5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它对我来说是神奇的,像在夜空中的北斗星,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像引导船的灯塔,引导我们前进的方向,驶向胜利的明天。

俗话说:“读万里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自然永远是件好事,读书的价值在于你可以不断的思考,不断的理解其中的内涵与道理,提高能力,加深内涵。倘若一个人不读书,我想,他会慢慢这个时代所遗弃。就如明朝的许仲琳说过:“井底之蛙,所见不大,萤火之光,其亮不远。”不从当今的书里得知现在社会科学的发不知国家的政事,岂不就是萤火之光?

从牙牙学语起,浓浓的墨香一直伴我成长,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自然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里面一张张精美的插图与精彩的故事陪我走过了幸福的童年。从此,里面的故事经常吸引着我,让我痴迷。我的第二本书是新华汉语词典,是在小学三年级得到的。我便抱着好奇的心情是浏览、去翻看。因此我的语文成绩是年级第三。由此可知“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

书,被莎士比亚称“为人类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没错,书在人类的生活之中是必不可缺的',古人也曾经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它可以让人学会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一生受用不尽的人生哲理。人们对书都喜爱无比,我也不例外。自从三年级开始,老师布置了作文这个作业。对作文一窍不通的我每次写作文我都是随随便便写几句话草草了事,因此我的作文水平一直在中游徘徊。为此,妈妈从书店选出了几本作文书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开始我的兴趣很高,可渐渐地,我觉得作文书枯燥无味,不像童话书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非常好看。从此我对书失去了热情,但在妈妈强烈的要求下,我只好拿起一本作文书,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没想到,这篇作文把一件事生动地讲述了下来,我一下子入了迷。恨不得一口气看完所有的文章。当天,我连续看了十多页,仍然爱不释手,最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从这以后,我一下子爱上了看书。什么《中华上下五千年》《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我的囊中之物,看了一遍又一遍,仍然不愿放下,因此我的作文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的作文我总能令老师眉开眼笑,听着老师的夸奖,我心里喜滋滋的。

书带给我的不止是知识,也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我的英语成绩很不好,一直处在中下水平,每次考试都考的一塌糊涂。看着别人试卷上鲜红的98、99、100好像都在无情地嘲笑我,让我很不服气,心想:“如果他们下一次考试考的不好的话,那该多好呀!”可当我看了《三国演义》后开始为我的想法感到深深地羞愧∶“三国中的周瑜就是因为嫉妒诸葛亮的才华,几次想陷害他,最终命丧黄泉。”这使我明白了:“妒忌是人心中的毒瘤,要把他从心中剔除掉。别人的成绩比你好,不应该去妒忌他,而是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阅读,给我带来了真正的快乐,它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它是我的良师益友,就算再苦再累,想想它给我们的启示,也能给我们不一样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