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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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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的随笔1

暮霭沉沉,褪去了午后闷热的黄昏,喧嚣却弥漫着莫名的愉悦,我总是习惯在这样的天色里出去走走,然后把自己沉淀在街道的尽头,如同走在一个没落的腐朽王朝般。

美文的随笔

时针一圈一圈,转过街角,转过天边,转过路人嘴角匆匆忙忙的微笑,转过少年脸上轻轻浅浅的疲惫,转过我心中斑斑驳驳的悲喜,转过这一整个单薄的夏天,我注视着天气变暖,聆听着天气转冷,像洪荒里,蛰伏过漫长的冰河世纪,然后睁开双眼,从此阳光灿烂,明媚无边,温暖一如海洋。

天色还未完全暗下去,我还在走。

街边不知名的树不知何时便悄然换成了明亮的绿色,只记得我每天骑着单车日复一日的穿梭,却不记得它在哪天便也换了模样。某个商店音响播着似曾熟悉的歌,在傍晚寂寥的天色里,悲伤的哼唱着我心中不曾言语的歌。我掠过每一个从我身旁经过的脸庞,或年轻或苍老,或青涩或成熟,或忧虑或 恬淡,或笑靥如花或表情冷漠,他们带着不为我所知的故事从我的生命里经过,他们用同样漠然的目光注视着同样不为他们所知的我,一样的寂寞落拓。

夜幕真的降临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开始在楼层中间寂然闪烁,橙黄色的路灯拉拢了一整条街的流光溢彩,行人很多。我在他们中间,任凭巨大的忧伤羽翼一般,温柔的无声的残忍的覆盖着我,放肆的汹涌的坦然的将我淹没。人群中燥热的呼吸让我无所适从,看不清那些耀眼的灯光下模糊的面容, 每个人清晰无比的身影开始隐退成为若隐若现的轮廓,散发着淡淡温暖的光芒。

突然就很想去看烟火,那种肆无忌惮的绽放。

铺陈开来的夜幕隐藏在灰暗的钢筋水泥中间,若有所失般摇摇晃晃,斑斓的霓虹穿越汹涌的人群向我飞奔而来,城市的夜风,恣肆的拉扯着,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刺痛,无声无息,刺入脊髓。

漆黑的夜,无边无际,我还在走,亦若停歇。

美文的随笔2

意识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去形容的感觉,有时候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在意识当中,有一种叫敌我的意识,它会去分析这是对我有利的还是对我无用,甚至是有害的。在敌我之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屏蔽“敌”而接受“我”。

俗话说“忠言逆耳”,很多好听的话里面都藏有毒药,而很多难听的话当中则有着苦口良药。有人喜欢听奉承的话,就将逆耳忠言当作是刺头,要除之而后快;有的人则喜欢那种有建设性的发言,认为有利自己的前途。

以上两种敌我意识是很明显的敌我意识,还有一些敌我意识是隐藏在你的潜意识当中的。当你很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把他归类成敌人;当你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也会不由自主地将他算进自己人当中。

敌我的分辨不仅在于自我的主观意识,还要看你对“敌”和“我”是怎么定义的。棋盘无敌手,那要怎么去进步呢?

美文的随笔3

天放晴了!雾气萦绕在群山的中间,给这本来就美丽的山峦更添了几分醉人的魅惑,连日来一直在下着雨,把天空洗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一分尘埃,就像在家乡榕树下的母亲微笑一样那么温暖和美丽!那是世间最真挚的情感。圆盘大的太阳透着薄薄的云雾洒在着这片山林,伴着沙哑的歌声穿越在山恋间,一股浓浓的情谊不禁浸湿了一双双眼眸。

这里是老山前线,连日来的阴雨天气,大水冲断了仅有的一条上山的路,那条路是用脚一个一个脚印才出来的坑,深深地砌入山体的肌肤里,担任着物资寄养运输的战士被同志们给它取了个名字——死亡路上的羁旅,活着变成那么艰难的事儿。短短的路程却比行万里路还要漫长,每过一分钟就像最后一秒钟一样,于他们生命活着极其珍贵。

草木繁盛的那一丛处,三两株野花在微风吹拂着,洞口的枪眼对准远处越军的阵地,冷冷的似乎在告诉我们什么是惊悚,洞里的微光看不出里面的人表情是什么样子,只听着悠扬的歌声在窄窄的空间里穿梭着,颤抖的嘴唇一合一张着,干瘪的手指在空中慢慢的晃动着。

战士们已经三天三夜没有进一滴水了,派出去的给养员还没有回来,连长的脸上肌肉绷得紧紧的,望着洞口外面上山的路。这样下去,战士们都身体快支撑不住了,离反攻的时间还有一段时间,“会不会也像前天派去的给养员一样,那上山的路可是满满的都是地雷,万一····踩一下···”,他不敢再往下想了,只是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洞口外,不放过一声声响,哪怕比风声颤动得大一些都会让他惊悚不已,可是除了等待,等待上级的救援,他别无选择。

“把嘴张开···肉····”他低低的,用几近快要淹没在寂静中的声音。他含着泪将这几天一直陪伴着他的鼠剥开了皮,在刀子一下下插进它的身上的时候,它早已落下了那坚强的泪珠。

眼睛受伤的战士,被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微微张开了干得发紫的下唇,“好香·····就像在家时,母亲亲手做得肉馅一样····嗯!····美!”目光在黑暗的洞穴里是那样的有神。

时间一秒一秒的在松针间滑落,一声巨大的声响在不远处响了一下,听惯了枪炮声的他们,本以为不会再惊恐的,可是这声响就是那样的揪住了所有人的心。大家没有再发出一个声音,连呼吸的声音都变得那样的争吵与喧嚣。也许,也许····

“来了···来了,有救了!”突然一个尖叫声响了起来。他们把一个满是伤痕的躯体拖进来,还有一背囊的东西。它上面沾满血迹,隐隐的还有些温热,这是刚刚来时路上那一声响,然后······

“连长···吃的····送来了”他昏了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天晴了,暖暖的,阳光洒在老山的山林里,后来他们离开了这个地方。

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了,这些故事,他不知重复了多少次,每次讲时总是声音沙哑着,然后就是眼睛红红的····

美文的随笔4

此时此刻好想时间可以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再再快一个点……但是我知道它并不会真的有所改变…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有它的意义的,就象有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打发时间,有的人又会争分夺秒的追赶…时间永远都在,只是人却在变,当我需要它的时候,总是希望时间可以慢点,当我们不需要它的时候,总是希望时间可以快点、、难道人真的就如此善变?有的东西,不需要的时候总能看见,一旦需要,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有的东西,不需要了就是垃圾,随手就扔了,需要的时候,就后悔莫及了…擦肩而过注定是过客,只要一个回眸、也许就是朋友,知己,情人…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很多很多人等着我们去发现…去珍惜…当然遗忘也是一种美,给过我们太多伤害的,我们就遗忘了吧!这样才会有更多空间容纳新的朋友,就如遗忘了烦恼,才可以容纳更多的快乐…

曾经的曾经,总是向往不一样的生活,体验别人的劳苦,体验别人的幸福…到后来才知道,还是自己好,别人的劳苦自己吃不了,别人的幸福也享受不了…不要去羡慕别人,你又何曾知道,在你羡慕别人的同时,又有多少人同样羡慕着你呢?所以、我们要做好自己,因为自己是最好的…不要为了自己所向往的生活而放弃现在所拥有的…即使一开始会如你所愿,但是你会后悔的…因为不属于你的东西,永远都不会是你的…但是属于你的东西不一定永远是你的,如果你不去珍惜它就不会再属于你了,好好珍惜吧!因为曾经不懂得珍惜,后悔过,但感谢老天,并没有因为这次的不珍惜而遗憾,我还有机会,所以我要好好珍惜…为什么人们总是要等到失去后才去珍惜呢?不一定每次的不珍惜都可以挽回的、不要让以后的自己后悔,好吗?

美文的随笔5

绿苔阳春的季节里,所有的别离使忧伤无法自拔,正因为在最美的年华里,想着一辈子的美好,默默祈祷,给我一段老时光,一本旧世纪的爱情小说,可以是林徽因的,也可以是张爱玲的,总之尘埃覆盖的故事,让人觉得心安。

听金莎的小王子的漂流瓶,也许一直流浪到老也没关系,漫不经心的你全世界都爱你,什么都懂的你有权孩子气,收集玩具一样收集爱过的花瓶。在时光的漫不经心里慢慢接受,停在现在就好,回忆用来慢慢回味,未来用来慢慢畅想,用那些最老套的幸福记录生活给予的所有。

最美好的东西都是想象的,也许一直想象着的美好,在某天的际遇里,不小心遇到,明白了所谓的真相,发现那份美好一直是自己对世界最深的感悟,我们都有这样的小美好,不忍去看到真相,那么就让这样的小美好一直保留下去。

终究要成长,终究要面对,终究要把所有的美好都变成而耳边的余音,那么,我们可以说,就是很怕离人啊,就是很怕朋友突然分离,我们可以流着眼泪放肆的哭,到了真正两地牵挂的时候,在慢慢接受。本兮的《蓝色的海》,她在算我还有几年离开家,我说还早呢,其实我也不想离开她,可是这几年的变化是真的比较大,如今我们在两地彼此牵挂。我们所担忧的离人,早已在时光的漫步里变成现实。记得一个广告里说过,梦想,不是一个单纯的目标,是目标被多次击碎后对它怀有当初一样的向往,离人也一样,是不经岁月的感悟,每一次的离人,我们都又是这样相同的恐惧,可是,每一次,现实被击碎后我们对它还有一样的恐惧,这就是离人。

我看到很多喜欢文字的朋友,在一起感慨似水流年,抒发无奈忧伤,在文字里徜徉,其中的某些,可以被看做是强说愁的意味吧,但青春不就是这样,没有一个过程,一个并不完美的过程,怎么会值得留念。如果一开始就是自然的面对世事人情,自然的无所忧虑,那是坐着摇椅看夕阳的老爷爷,希望那些小美好,可以一直的保留下去。

美文的随笔6

起风了,一瞬间,街边的凤凰花稀稀落,树叶也伴着这股久违的气息带着似有似无的节奏沙沙响。前一秒,还在天边的云,突然开始聚集,越来越厚越来越厚,最后终于变成一块无比厚重的磐石,那种威严与庄重是我从未见过的,沉寂的大地仿佛感知到了,一下安静了许多。

都说黎明前的黑暗,我半信半疑,就这让人快要窒息的气氛,无法相信还能见到明天的日出东方。抬起头,上方不断盘旋的墨莲确是如此的坚毅,且大得出奇,它慢慢变低慢慢变低,眼看就要吞噬了整个大地,心里不断祈求,还是抱有一丝侥幸,终究希望能避开这场无法预知结局的灾难。

人就是这样,总是要在大难临头才会让全身的麻木感到有一丝疼痛,我听到了离心脏不远处传来的嘲笑,所有的无奈涌上心头。

就在此时,一道光亮立在前方,还来不及欣喜若狂,耳畔传来一声巨响,震耳欲聋;紧接着又是一幕惊世骇俗的场面,黑色的幕布像是被什么不知名的利器撕开了一大个口子,那速度极快,一眨眼的功夫。

透过窗沿,连成线的雨水冲刷着世间的一切,那力道砸在身上生疼,生怕那些浑噩不被惊醒一般。霓虹灯下,那一个个手足无措的人们,仓皇而逃,像是犯了错的孩子在拼了命的躲避上帝的惩罚。

偶然间,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我的视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那感觉竟是如此熟悉,唯一不同的是,他突如其来孩提般的啼哭声清晰的告诉我,他不过是一个孩子,少了光鲜多了友善。岁月不知枯黄了多少容颜,而我们却忘了来时的路。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中突然有些许闪烁,雨停了,空气中夹杂着一股泥土的味道,格外清新。拨开云雾见月明,如果云知道,我想它是绝不愿遮住那月的光亮,让乌云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如果风不再吹,又怎能驱散那些长久隐埋在心中的阴霾。这只是一个雨夜,仅此而已。

美文的随笔7

现实

因为现实不尽美好

青春的归宿程序成了赌场

心灵才会向日葵般的向往阳光

梦想与现实像太阳与月亮般无缘

才会有了春花躲秋风般的恐慌

责任

一条很长很重的扁担压上了你的肩

重物紧挨在了中间

《独立宣言》般伟大的宣言

《人间词话》般让人信服的大话

难以掩饰你肩上的物与弯起的背形成的反差

平凡

频繁造就了平凡

平凡并不代表随便

就像来了

细雨般密的人群中我只看到了你

还有一分钟没到

想看的电视剧不会播

生活的态度应该要像水库

懂的贮存,也不吝啬流淌

美文的随笔8

山里有许多蜂窝,主要是黄蜂窝和马蜂窝。黄蜂的个头较小,不轻易攻击人,倘若你不慎招惹了它们,就会受到“贴身照顾”,它们的毒针扎入皮肉,先痛后痒,肿起包来,半天都不会消。马蜂的个头较大,主动攻击一切进入它们领地的人畜,毒针又粗又长,倘若不幸被它扎入皮肉,剧痛加奇痒,肿起来的大包最终会溃烂,它的毒性是黄蜂比不了的,杀伤力显然要大许多倍。

有时,我和小伙伴一起上山扒柴或砍柴,会偶遇树丛中的蜂窝,照理说,惹不起,躲得起,我们距离蜂窝越远越明智,但我们太顽皮了,身体里藏掖不住的破坏力总在找寻突围的缺口和施展的机会,男孩子更是自然而然地想显示自己的勇气。通常,在捅蜂窝之前,我们会做如下的准备工作:找根长竹篙,要是身边没有现成的,就去砍一根一丈多长的竹子,削除枝叶,然后砍一根针叶茂密的松树枝,用它作什么?充当挡蜂盾牌。此外,我们还要扎好衣袖和裤管,用细藤弱枝编一个花环样的东西,戴在头上。待这些都准备妥当了,最为惊心动魄的时刻就要来临,我们两到三人,从不同的方向去捅黄蜂窝或马蜂窝,事先约定好了,一旦黄蜂或马蜂为了保卫家园,发动疯狂的攻击,我们就朝不同的方向逃窜,被分散的蜂群杀伤力将大为减弱。我们自以为万全之策能万无一失,实际上,蜂群突然遭到袭击,出于本能的反应,也要比人更聪明,它们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战斗经验极为丰富。

第一次捅蜂窝,我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它们并没有分散追击,而是全部朝我飞来,我落荒而逃,竹篙早就扔掉了,手上的松枝只能照顾身前,无法防护身后和两侧,何况蜂群协同攻击是全方位的,上下左右前后,没有盲区,没有死角,我奔跑了几百米,它们依然穷追不舍,我裸露在外的脸颊和脖颈成为了它们集中攻击的标靶。我知道,今天捅了马蜂窝,没那么容易逃脱。这时候,我的“救星”出现了,何亮子家的牯牛在前方的山坡上安静地吃草,何亮子则猫着腰在草丛里捉蚱蜢。我哇哇大叫,舞弄着松枝,一阵风似地跑下山来,身前身后都是成群结队的马蜂,何亮子和他家的牯牛毫无防备,就被卷入战祸的漩涡,我的威胁骤然减轻了,牯牛被马蜂吓得撒足狂奔,何亮子则哭爹喊娘,双手捂脸,从高高的坡坎上跳下,一只布鞋已经跑丢,另一只也沾满了泥巴。我朝何亮子睃了几眼,他抱头鼠窜,哭叫声很瘆人。当然,我的情形更为糟糕,已经汗流浃背,精疲力竭,上气不接下气,喉咙里的哭叫声已经堵塞。都说牛跑不过马,但我看何亮子家的牯牛,跑出了它一生中最快的速度,只有战马和赛马才能超过它。

那天,我被马蜂螫了十多个包,回家搽了药,几天才消肿,消肿之前请了假,根本不敢去上学,怕人嘲笑我脸颊和脖颈肿得像猪头。何亮子也被马蜂螫了几处,消肿之后一两个月,都不肯理睬我。等到后来,我向他道歉,请他原谅,他才肯跟我讲话:

“你倒好,捅马蜂窝好玩,被螫了活该!我可是什么也没做,也被你连累,莫名其妙地倒了个大霉,你说我冤不冤?苦不苦?我家牯牛受了惊吓,两三天都不吃草,我爸都快急死了。下回你惹了祸,可别往家里跑,你就往狮子山的方向跑,要害人去害别人!”

我哪敢去害别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再捅蜂窝了,父亲甚至调侃我:

“你长这么大,还是那次满头肿包的样子最好看!”

一个人会记住惨痛的教训,但能够记多久?时间长了,我又有了新的冲动。这回,不是在山间的树丛中,而是在家里的屋檐上,悬挂着一个不大不小的黄蜂窝,总有一年多,低头不见抬头见,我早就心痒和手痒了。父亲曾警告我:

“这只黄蜂窝筑在屋檐上,确实有点袭人,不过我们和平共处这样久,好像冇得事,你千万莫去乱捅,闯出祸来会收不得场!”

我在容忍,一直在容忍,但在容忍的过程中,我也同时在琢磨,如何一劳永逸地端掉这个黄蜂窝,让父亲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天,我又在门口观察和琢磨那个黄蜂窝,都出了神,二姐突然对我说:

“你还在打它的主意?我劝你莫在家门口搞事,上次你一个人被叮成了猪头,还好遮羞,要是你连累全家人都变成了猪头,尤其是老爸,我看你这一世都没办法交差了!”

必须谨慎,找到比万全之策更妥当的方法,对此我很明白,所以迟迟未动手,也是因为心存顾虑,所想到的那些方法全都有破绽。直到某一天,我脑子里有了灵感。于是我开始偷偷地准备东西。先把一条毛巾挖出两个洞,包住脸,只露出眼睛,然后挑了一根长短合适、粗细均匀的竹篙在一端绑好镰刀,然后找出一块育秧用的黑塑料缝成一个大袋子,套上同样大小的竹箍,留出手柄。说白了,我想用平日钓泥蛙的方式彻底解决那个黄蜂窝。

万事俱备,只等父亲和姐姐出门,我就采取“除恶打黑”行动。镰刀绑得很牢靠,我在屋檐边试了试竹篙的长度和灵活性,两方面都恰到好处。于是我戴上斗笠和手套,穿上长统雨靴和蓑衣,裹上只露出双眼的毛巾,全身上下都遮捂得严严实实,一只手拧着大塑料口袋,一只手举着长竹篙,镰刀真是锋利,毫不费劲就割断了黄蜂窝的连接处,蜂窝垂直坠入塑料袋口,我扔掉竹篙,将袋口用细麻绳扎住。整个行动于十秒钟之内迅速完成,可谓迅雷不及掩耳,黄蜂做梦都没有料到祸从天降,蜂窝就被连根拔掉了,漏网的最多也就三五只,而且它们也完全没有弄清楚状况,更别说发现敌情,蜂窝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超出了它们的常识和经验。在后山上我早就挖好了一个土坑,准备了一堆枯柴,把黑塑袋里兜着的蜂窝放进坑中,然后盖几层厚实的干柴枝。这次火葬黄蜂窝执行得很彻底,可以说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烧完了,我将土坑填平,连灰烬的痕迹都丝毫未露。

有趣的情况在后头,我事前未声张,事后也未显摆。过了两天,父亲才发现我家屋檐下的黄蜂窝不见了,遍寻不着,偌大的蜂窝怎么会凭空消失?这太奇怪了。他问二姐和满姐,她们说不知道,他问我,我也说不知道。父亲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来证明蜂窝遭到了人为的摧毁,他用疑惑的目光盯着我的脸颊和脖梗,也没见着被黄蜂螫过的印迹。

“崽伢子,你告诉我一句实话,这个黄蜂窝是不是你端掉的?你是如何端掉的?快讲给老子听,再隐瞒下去,你也难受,大家也难受。”

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悬疑也该揭晓了,我就把行动的细节一五一十地告诉父亲,他听完了,拍案叫绝。二姐却给我们泼冷水:

“几百只黄蜂被一窝端尽,你这是灭绝行为,太残忍了。黄蜂好可怜!”

“黄蜂是害虫,有什么好可怜的?”父亲抢先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这只窝里的黄蜂害过你们?”

二姐的质问令我和父亲面面相觑,我内心原本满仓的得意和骄傲也被二姐的质问扫荡得一干二净。我周全的计划、快捷的行动和圆满的胜果也都变成了一个杀气腾腾的阴谋,既不光彩,又不仁义。我抬头去看屋檐边,那里似乎天然就该有一个黄蜂窝,蜂飞蜂舞的盎然生机现在却被一团死寂取代了,刹那之间,我的成就感便黯然失色了,简直就是耻辱,令我羞愧和沮丧。

美文的随笔9

日记在写下的时候,就已经是在失去了。拥有的开始,同时也是失去的开始。所以,我总是很害怕,害怕这世间的一切,只因为这一切太过于像那易碎的泡沫了。

在这个漆黑的夜里,我感到了雨水的不安,外面的温度在急速的坠降,我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像是外面的雨,不安、胆小、懦弱的一面展露无遗。

躲进被窝里后,我一直在想,我丢掉了什么?我总觉得自己丢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可是我总是想不出究竟丢掉了什么,丢在了哪里……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要找到那个答案了,却又被突然出现的黑暗无情的吞噬一干二净。

天冷了,大人们总是会对自己说,多穿点衣服,于是我学会了在天冷的时候想着某些人是否多穿了点衣服。可是大人们没有教我该如何去寻找自己丢掉的那个东西,于是我只能跌跌撞撞的去寻找,找到了最后,连自己也忘记自己究竟是在干什么了……

于是,年华老去,静静的叹息一口沉重。翻开满目疮痍的日记,静静的看着起始的位置,清秀整齐的字迹,似是穿越了几百年的时空。遂想起,原来,开始就在那一刻,结束就在那一秒。或许,这就是我来到世间所要找寻的东西吧……

美文的随笔10

十六岁的夏天,我遇到了生命中初次动心的女孩。

那一年,我初二,是个被家里寄于厚望的孩子,而我也比较懵懂,每天除了看书学习之外,唯一的爱好是在篮球场上与死党们肆意的挥洒着青春与汗水。一个普通的傍晚,和平常一样的笑闹中,手中的篮球以一条抛物线的轨迹飞出了场地,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它砸到了一个女孩的小腿上,女孩迅速的蹲下身,揉按着的被砸中的位置。我在死党的嘲笑与狼哨声中,跑到那个女孩的身旁,紧张窘迫的问着:“你,你没事吧?”女孩抬起头,微微泛着泪的眼睛着着我,可能是我的满头大汗与讪讪的表情惹笑了她,她微微摇了摇头,把她脚边的球扔回给我,“下次小心点……”

我夹着球走回死党中间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女孩消失的方向,却深深记住了整个操场上漂荡着隐隐的丁香花味道与女孩那笑起来弯的像桥一样的眉眼。

在第三次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女孩的时候,我去打听了她的消息,临班转学生,家不在本地,住校,最主要让我关心及喜悦的是,没有男朋友。

我那个时候也没追过女生,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在她宿舍楼下等她,只为和她一起走过从宿舍到教室或从教室到宿舍的一小段路,在她去打水的时候,抢过她的水壶提着。几次之后,我想她是明白我的心思的,只是我们不约而同的都没有说破。

终于在一天早上,我送她的路上,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今天晚上放学后,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她略显惊诧的看了看我,点了头。

我只记得我那天的课听的一塌糊涂,满脑子里萦绕的都是她的身影。

晚上,我们俩走在江堤上,我一直在酝酿着要怎么说。直到她因为一块石头崴了脚,我扶着她坐在江堤的护拦上,看着她痛出了冷汗的额头,心想着,那一定很痛。“我背你回去吧。”感谢我平时还算热爱运动的好体格,背着她并不为难。

“做我女朋友吧。”在这个并不算美好的气氛里,我终于说出了口。

可能是极短也可能是极长的等待中“好”,我终于听到了这个宛如天籁般回答。

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我初二.初三的两年似乎是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两年,我和她变成了“我们”,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我们走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以及这个城市中我们能到达的所有地点,但最忠爱的,还是操场周围的丁香花丛以及漫步过的江堤,我们再去江堤的时候,都是我背着她回来,我对她发誓“十年后,二十年后,我还会一直背着你”

高中时的我们依然每天嘻戏在江边,偶尔也会带她逃一次课给他一点惊喜!!!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选择了南下千里之外的一个大城市,因为她的成绩平平,能考上跟我同城的大学似乎不太现实,而且她想留在家乡,陪伴在父母身边,我们之间头一次有了不和谐的声音。

她显得很焦虑,我只好安慰她,“没关系,反正只是四年,异地就异地,你不用担心,等我回来,我还背着你到江边去玩。”

就这样,我离开了她,到了那个我期盼已久的城市,融入到了新的环境,结识了新的朋友,展开了新的计划。只能在空闲的时间靠着电话、QQ维系着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大二的那年,她在一所离她家乡不太远的普通大学,这也是我最忙碌的时候,我力争在学校的各项评比中力拔头筹,尽量的扩展着自己的人脉圈子,为了以后铺路。我有个心愿一直没告诉她,我希望以后能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家,和她一起生活。

大三的暑假,我的规划终于有了些眉目,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惊觉我们之间的联系似乎少了很多,也淡了很多。我那个时候心里还想着,没关系的,我终于忙完了,可以去看她了,可以补偿之前对她所有的忽略与冷落。

我志得满满的去了她的城市,去看那个我记忆中飘散着丁香花味道笑起来眼睛弯的像桥的女孩。

她的笑容有些勉强,我牵住她的手,她微微的有些挣扎,我只当是许久未见有些陌生了,我们像以前那样在黄昏下漫步,我兴高采烈的说着这两年的.事情,我的情况,我的计划……

“我们分手吧”她突如其来的一句,我愣住了,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为什么?”我干干的问了一句。

“我,爱上别人了。”

一种遭人背叛的感觉如惊雷般的轰在了我的头上。我出奇的愤怒,转身即走,她冲上来紧紧的环住我的腰:“对不起,对不起……”我感觉到她的泪浸透了我的衬衣,我缓慢而沉重的拉下她的手“你没有资格说对不起……”

我意气风发的前来,却失魂落魄的回去。我不肯接她的电话,不肯看她的留言,不想听任何的一句解释。

我认准了她的背叛,让自己沉浸在无边的恨意里面,她用尽了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我之后,用了一种最古老的方式,写了很厚一封信给我,我冷笑着把信丢在抽屉里,跟着狐朋狗友们出去喝酒,唱K,结识各路女孩……

数月之后的一场梦,我梦到了我们从初识到分手的全过程,突然发现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除非喝酒喝到意识模糊,否则,我会一直想起她,我和其它女孩没有任何发展是因为她们没有干净的丁香花味,也没有笑的弯弯的眼角……

我翻找出那封早已被我束之高阁的信:认真的读。

信中她细数了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从相识到相爱,到我们异地爱着的时候她的坚持。直到我大二那年,她刚到这个城市没多久,包被抢了,除了手机,什么都没有了,当时惊慌失措的她只记得给我打电话,而我却在忙,甚至忙到挂了她的电话,甚至都没问她是什么原因打的电话。那时,一个与她同乡的男孩给了她最大的帮助,慢慢的这个男孩在她的生活中占有了越来越重的位置,他不会对她说以后要怎样,只关心她是否吃饱,穿暖,她的每一个小细节,甚至在人群之中,可以坦然的为她系靯带,最主要的是,他会一直在她身边,甚至毕业后也会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在信中感谢我在她生命中出现过,且留下了浓墨重彩,但是,我许诺的未来,并不是她期望的未来。

我攥着信,蜷缩在床上,哭的不能自已。原来我那么早就已经失去了她,把我的执爱拱手让给了别人,认为自己的想给她的就是最好的,却没问过她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幸福,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在忙……我把她给丢了。

二十六岁的时候,接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最终还是嫁给了那个对她无微不至的男人。

再去她婚礼的殿堂上,你到我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傻笑,我知道,此时的我只有对他说着“祝你幸福……”

青春就如一场大雨,而我们正如那雨后的雨滴与树苗,短暂的滋润之后,只能看着你的成长,而我则.................

美文的随笔11

呆滞在键盘前许久,不知要将字符怎样敲打,脑子似一片空白又似湖水涟漪,层层荡开, 波纹涟涟。思绪随指尖悄悄灵动。

这被阴雨天笼罩下的午后显得格外的清净闲适。任橱窗外车辆穿梭如织,行人匆匆,雨雾弥漫,沏一杯咖啡,品一段属于自己的时光。还没到宾客盈门的营业时间。

花儿浇过了水,鱼儿吃饱了快活的在漫游。父亲和我隔着几张桌台,抽着他的老烟,看着民国时期的电视剧,此刻,他的的世界里也是安静的。而我的心此刻也暂时的褪去纷繁尘埃,找到了栖息的所在。不再去看腾讯空间,不再关注微信朋友圈,那里到处悬挂着商业的利益,朋友已成猎获的目标。本来对数字就很白痴,对人对事很感性的我,似乎那里没有我的需求和欢乐。曾经的我也每天不停的刷屏刷朋友圈,可现在的我厌倦了,我的朋友数量本就屈手可指,我不想连这最后的几个也失去。愿我的友人们原谅我过去的拙行。

每每雨天,我就莫名的多出一些神经,浮想篇篇,说些莫名的话,可这是真我。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失去了,生活也便黯淡无光的。

美文的随笔12

白天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捉摸不透,形形色色,光怪陆离,不得以戴上了这厌恶的面具。似乎只有晚上,洗去一天的风尘,慢慢变回真实,柔弱的灯光下,这个属于的自己的世界。

此时,夜已深沉,寂寥的夜吞没了一切却留下了所有的凄迷。

此时,人望远方,深邃的曲调围绕身旁在耳边又洒下满地思念。

当黑色赋予这片天空如此独特的静谧,安静的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黑色,月亮睡了,星星也睡了,我的梦还醒着,在这片模糊的背景中,依稀回放着你我的初见。对不起,我没忍住,冷与累的滋味,就像是花开的瞬间凋谢,思念在心中开花,却逃过了枯萎。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眼泪懂得遗忘的伤。这个漫漫的长夜中,给了太多思考,怀念的时间,不用刻意,铺满桌面的纸张在等待留下些什么。

夜,静谧谧,习惯了这份安静,然后在这份静谧中倾听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那是心底最真实的节奏,足以温暖这个寒冷孤寂的夜晚。但是夜很长,舞动的思绪给了一些无尽的回忆,有时迷离,有时深远。叶落倾城的荒凉,无处告别的忧伤,给了这,可以包容一切的黑夜。指尖舞动,重重叠叠的絮叨着一些淡淡的内心情愫,是怕那些隐藏在记忆中的小细节以后不会再被自己轻易察觉了。一个从你的过去追溯,甚至了解你现在的人,或许此后的未来都不会削减对你的爱。

安静的夜晚喜欢看点喜欢的书,碰到触动的地方会反复看上几遍,可是却不会停下来给你反复过几遍的机会,也不会再有同样的一个夜晚,当然也不会再碰到同一个她。却始终擦不掉那悠悠飘洒的孤单,也解不开那沄沄缠绕的缘分,更剪不断那缠缠交织的思念,想转出那悄悄飞逝的流年,也很难。也可能是太执着于一面,从而错过了身边的风景,此时的雪季。可天涯太远,一生太长,抵不过这时光荏苒,岁月更迭,是谁苍白了谁的等待,谁无悔的看着谁的执着。何不执着一点,像每个夜晚都会准时来到一样。

夜已过半,一杯咖啡,一部手机,成了我的所有,忙完所有的工作,在键盘上敲下一段文字,随着音乐渐起,也在心里蔓延。突然发现喜欢上了最近忙碌却平淡无味的日子,没有纷争,没有喧嚣,像这安静的夜晚,但想到临近的时间,心中不免还是有些慌乱。你知道吗?身边的人说我变了,说我变得爱笑,话多了,可他们不会知道这么做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空虚,我也戴上了这该死的面具,只为自己过得轻松一点。他们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会在朋友同事的喧闹中突然地沉默,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会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驻足不行。

能遇到你,我想这也是我应得的幸福吧。

回忆这本泛黄的书,有时用来慰藉自己,有时又像一根针扎在心上拔出时依旧隐隐作痛,让自己记住---曾经。

夜未完,我至此。

美文的随笔13

拾起那飘忽的记忆

寻找那段流逝的光年

记忆中犹新的话语

却有忘不掉的人

在我们自己身上

似乎再也找不到

关于童年相似的点滴

童色记忆依旧清晰

童心依旧荡漾

时间飘荡

一切都是新的

却找不到属于心的

昨夜的雨

放下了所有的尘埃

而心却仍有余悸

昨天的事怎么也学不会去放下

那些所谓的曾经

自己想忘的曾经

却久久忘不了

在某一刻

它已经刻骨

在某一刻

它早已被时光铭记

懵懂的青春

时常追忆着

你快乐的笑脸

再也找不到

找不到

那关于童年的感觉

那种快乐

只是存在于

我们曾经的脑海

存在这过去记忆中

回不去了

就珍惜现在

那些话语在心中

记着

便够了!

美文的随笔14

几日绵雨,汉中的傍晚明显的冷了很多,也少了那份闷热,点碎的萤火虫飞在幽草上空,点缀着黑白分明的路灯暗影之中,在万里空旷的夜空里,比着山头间的北斗星辰,丝丝北风袭来,带着连城山最为清新的空气,散发在连城山下苍松丛里,有蛐蛐跳到身上没来的反应有消失在夜色里,阵阵夜鸟鸣叫,聒噪的蝉早已不见了踪影,夜空笼罩下的连城山更像是一位曲线分明,侧卧着的少女,安静随和,甚至是那一喘一吸都能感受得到。

站在阳台,习惯山的安静,更习惯眼前闪烁星点的灯光,在这灯光下是些许古老陈旧的苏式建筑,棱角分明且柔和多姿,似乎是有意在迎合着这座山,很难想象我这么一个没见过山更没有见过河的人竟然在这里生活了三年了,恍惚间觉得连城山下秋在唱着些许什么!一首安静的山的秋歌,当红枫树叶还没有变红的时候,在水塘子的红睡莲还是花骨朵的时候,在鸭掌枫还在醉唱着最后的苍绿的时候,在爬山虎挂着硕红的果实喂养着不知来自哪里的大嘴乌鸦的时候,在连城山下还未来的及北风肆掠的时候—————我却感觉到,似乎这更像是一首告别的歌,是连城山的秋在孜孜不倦的唱着这首离别的歌,恐怕日后若想再见已不易了。

又是连城山下秋,自己还是照旧在天天见面吃了碗干拌面,还是照旧拉着好哥们跑到褒河桥头吹着风,还是照旧听着那首百不厌烦的歌——,三年里手机号码换了不少,可歌曲却依旧还是那几首,张三的歌,被遗忘的光,再回首———

很久都不吸烟了,看着这片黑夜,又不由自主的点起一支烟,烟随风吹进我的眼睛,眼泪难耐汹涌而出,我非故意,却迎合此情此景,一切近似离殇,又多份期盼。

连城山下秋,不像是我的故乡,却有份乡情,毕竟我的四年的记忆的戏要在这里演完!!!

美文的随笔15

夜深人静了,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呆着

把灯关掉,就着电脑显示器的微光

听见自己敲打键盘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习惯了在很深很静的夜里睡去

在很早很淡的清晨醒来

习惯,总是要命的习惯

无法改变,无法摒弃,无法遗忘。

寂静的夜晚,却不知心已飞向何方。

淡淡的忧和着淡淡的痛

可是,这些感觉又有谁能懂呢、?

我们总是习惯上网到深夜

彼此莫不作声

习惯了,在寂静的深夜里

敲打键盘发表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

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孤单。

只是因为习惯。

可是,有时候我怕死了这种习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每天深夜游荡在网上

有时候无所事事,但就是不肯睡去

有时候强逼自己早点关掉电脑

但是躺在床上,却发现没有一丁点的睡意

习惯了,在深夜里渲泄自己的心情

寂静的夜晚,总是我们这群寂寞的孩子解下心防放松自己的时光

其实,我们不叛逆。

只是,我们重感情。

其实,我们都是可爱的孩子。我们只是一群天真,善良,可爱的孩子。

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

时光荏苒,而我们依旧在这一世不断的走走停停。

错过,也许后悔难过

等待,也许痛苦难挨

夜里难以入眠,情绪里有太多的难以面对

我们总是发现周围有那么一些人感觉有些陌生,有些熟悉

那些人,无关爱情。

但那些人,却是我们最值得拥有的财富

有些人,像烟花,美丽却短暂

但那不属于我

深夜,学会自己抱着自己。那些属于我的,我会永远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