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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热门)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1.66W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最爱作文(热门)

我的最爱作文1

天阴蒙蒙的,天上没有一点蓝色,只用大片大片的乌云;使着阳光无法透过蓝天普照大地。

“今天真适合睡觉啊!”我不禁喃喃自语道。心里想,阴天还出来逛街,妈妈可真是的。漫无目的的在xx地下商场里游走。无聊的很。我来到了卖魔方的地方,想买块魔方回家。我家已经有十多块魔方。因为我的最爱就是魔方。

来到那里我买了一块双钻最新的一种魔方。回到家,我便摆弄了起来。但由于我忘记了运动经轨迹。使我那原本十分帅气的魔方变的“五花六哨”。这无疑使我恼火不已。我捶胸顿足,我无奈的看着这块魔方,心里不是个滋味。真是的,这都记不住,我数落自己。

“干什么呢?”母亲来到我的.房间问道。我将魔方给她不作声。“怎么了弄不回去了?”我轻轻的点下了头。母亲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魔方。“不要灰心,这点小事就灰心了,可不行哟!咱俩一起想办法,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吗!”母亲微笑着对我说。听了母亲的话不禁让我精神大振;使我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许多。心想母亲说的对,我不能灰心要知难而进。

于是,我和母亲就开始行动了起来。我把我的想法告诉母亲,母亲又她的想法先放我。就这样;魔方渐渐的变回了他原本的模样。

一个下午过去了,但我却一点也没有感到累。而且我受益匪浅,这次不仅使更加的喜爱魔方。这种益智游戏。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人生启示:那就是我们做事要知难而进,不能知难而退,并且我们还要坚持到底就像培根所说:“毅力是成功的基础,而知难而进是成功的一半。”

天已经黑了,由白色变成了黑色,却已经看不见乌云了,但也看不到星星。我拉上窗帘,不再去理会它。

我的最爱作文2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就是这样一本可以使我变得高尚、智慧且明白许多道理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一百年的历史,描写了这期间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战争,大概可分为黄巾之战、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等五大部分,集中反应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和转化。

书中的主人公有刘备、关羽和张飞,还有曹操、孙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重情重义、勇猛无比的关羽。在所有关于他的故事中,最使我感动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这个故事。刘备、曹操徐州一战以后,刘备兵败,刘、关、张三兄弟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关羽归降了曹操。虽然曹操不断地用金银器皿、绫罗绸缎笼络关羽,但关羽都不接受,并且“身在曹营心在汉”!——就连曹操送的一件新战袍,关羽也只穿在里边,外边仍是旧战袍。刚读到这一段时,我大惑不解:有了新战袍,他干嘛不换上啊?读了下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关羽说:“旧战袍是刘备送的,他不能因为有了曹操的新战袍,而忘了刘备的旧战袍。”这句话表达了关羽对刘备的深情厚意,他确实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后来,关羽得到了刘备的音讯,便不顾一切地冲出曹营,连闯五关,斩下了曹操的'六员大将的头。关羽见刘备,真可谓历经磨难!

今后,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像关羽学习,做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不要被金钱所诱惑。另外,从关羽身上,我还明白了:只要有决心、有恒心、有信心,即胜利在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我一定要相信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恐惧惊慌,更不能产生畏难情绪,否则成功就会离我远去。

《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故事情节生动,扣人心弦,而且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它令我感受至深,我非常喜欢它。

我的最爱作文3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不同于初一的放纵,初二的潇洒,初三的生活总是伴随着紧张与压抑,它宛如一杯香浓的咖啡,苦涩的背后却带着回味无穷的香甜。

步入初三的门槛,紧张的压力好似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们手足无措。面对骤增的作业,无数的习题,老师们每天繁多的小考,也只能咬咬牙坚持下去,偶尔的小憩,变成了我们日常最大的享受,每当完成当日的功课,就如同过完千里长征的红军,有着数不尽的疲惫。就连躺在床上,嘴里也依旧背着数学、物理的公式,政治、历史的`重点。直到复习完当天的重点,才敢谨慎的步入梦乡。

教室里都是为了中考而努力的人,每天认真地听着老师乏味的知识点,努力让自己没有倦意,保持最清醒的状态对每一堂课。我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因为任何一个不起眼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中考上改变命运的关键。只能用手拍拍脸,继续强忍着倦意,听课,做笔记。

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拼命地为了加快一点点点速度,奔跑,不顾一切代价去追求它,实现它。哪怕跑完步后,自己像缺水的鱼一样难受;哪怕跑完步后,双腿如灌铅般沉重。我们都可以无所畏惧。只为了一个心中的梦想,不在初中生活里留下一丝遗憾。

正如那句老话:“付出就会有回报”。每当看见自己辛苦的汗珠变成一个个鲜艳的红勾。对于我们这群学生而言,已是支持我们继续向前的最大动力。在那杯香浓的咖啡中,只要你能忍耐住之前的苦涩,等待你的不就是耐人寻味的香甜吗?

时钟滴答滴答作响,告示这初中生活即将结束,距离中考也不远了。我曾认为时间是无情的,给了我们太多如果,如果……殊不知,时间是公平的,分秒必争才是获胜的关键。我只知道我会走好每一步,在初三这条充满泥泞的道路上,证明我曾努力过,付出过。这杯咖啡即将喝完,但它余留的醇香依然回味无穷。

我的最爱作文4

爱分很多种,有父爱,母爱,师爱,友爱……各种爱都蕴含着各种不同的意义,同样每个人都有最爱,我的最爱就是我的“玩具”。

对于我来说,这个玩具是与众不同的,它在我伤心时,跑来跟我撒花儿,我高兴时,它也高兴,是我的知心朋友,而在常人看来,它只是一只普通的泰迪犬,它叫:可可。

今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带着可可散步的我在小区里漫不经心地走着,不知不觉便来到到了湖边,望着那浑浊的湖水,我站在这里,回想起一个月前这里还是小孩子捞鱼的养殖场,还是野猫喝水的池塘,还是小女孩照镜子的地方,但因为——秋天要到了,湖面上只飘着几片枯黄了的叶子,湖水也变凉了。

本来平时冷冷清清的街上现在更没有几个人了,正当我望着湖水发呆时,只听见一声“嗵”,又紧接着传来像婴儿哭泣的声音,这叫声,我马上分辨出是可可的叫声!脑子轰地一下,不知如何是好,我不敢回头,怕的是看见可可被伤害的现实,可是我又不能不回头,因为我怕可可受到伤害而无人去救它,时间容不得的我犹豫了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胆小鬼,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最后,我一咬牙,心一横,转过头来一看:浑浊的`水面上一个棕色的小身影在那里努力的往我这边游,它一连呛了好几口湖水,看到这,我不顾一切的踩着水过去营救它,肮脏的湖水溅了我一裤子,但我已经顾不了那麽多了,因为我知道再耽误一会儿可可就有可能溺水死亡,我及时跑到近前不顾水脏捞起可可,把它抱在怀里,怕它着凉赶紧往家跑,那个昔日长在可可身上的美丽的卷毛已经成为不堪入目的乱糟糟的一团,我心疼的看着,可可在颤抖,我的心也在颤抖,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家!

我的最爱作文5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火烧云的绚丽景象,炽热的残阳正亲吻着外婆的银发。

——题记

我的外婆是一位祥和,节俭的老妇人。

我是由她带大的。小时候,我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婆后面干农活。外婆辛苦地劳作时,我在一旁拔点小草,然后拢在一起,捧在手心上,向天空抛弃——一个漂亮的“仙女散花”!“外婆,你快看!”稚嫩的童声在田间回荡。外婆笑弯了眼,和蔼可亲地赞美:“嘿,这是哪个小仙女哪!”时不时,我又跑到小路旁,摘下几朵小野花:蓝的、白的、紫的、黄的,鲜艳又吐郁着芬芳。我往头顶放上几朵小野花,兴致勃勃地跑向外婆,在她耳旁挂上两朵小花。外婆扭过身子,将耳边的野花取下,静静地说:“娃儿,外婆老了,早就不美了,你瞅瞅这皱纹。”说罢,指了指她额间的皱纹。我看了看,像迷宫一样,又深又多。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闷闷的,很难受。

一晃眼过了十年,外婆的腿脚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灵活,只能偶尔做点家务活。

一个秋日的下午,我趴在外婆腿上,回忆着昔日生活的酸甜苦辣。“娃儿,你说时间过得多快呀!你一下子就从小娃娃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我呀也老了,不中用了……”灿烂的阳光照在外婆的脸上,金灿灿的,有一种神圣的感觉。夕阳西下,佳人在旁。所谓伊人,非在水一方。“谁说的,您不是还可以炒菜、煮饭、扫地嘛,再说了,在我心里,您可是最美的老姑娘!”外婆被我逗乐了,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落叶飞舞,今非昔比……

我抬起头,发现天空中洁白的云朵被夕阳渲染上一层橙色的胭脂,像一位位羞涩,纯真的少女。那正是民国四大才女——萧红在《火烧云》中描写的秀丽景色!

烂漫的阳光深情地亲吻着外婆的银发,我知道,即使过了多年,我也不会忘记——那藏

我的最爱作文6

当你提到夏天时,你会露出笑容。夏天有冰淇淋和空调,夏天有游泳池和水上公园。暑假在夏天,毕业在夏天,新学期的开始也在夏天。夏天似乎是人间天堂的一根树枝,是一切生机的源泉。

春天绿芽染成墨绿色,夏天悄然而至,到处再也听不到蜜蜂的嗡嗡声。那些美丽艳丽的花朵从绿树上落下,让世界只剩下一大片干净纯净的绿色。天空变成了海的颜色,白云变成了小波浪。感觉天空离地面更远,天地之间的空间变得更加开阔。这么说,仿佛天空在给我们谦卑,专门给我们释放活力的空间!

夏天,阳光更明媚,白天比以前更长,食堂的冰淇淋有了几个新口味。妈妈终于同意穿上你的短袖,你浑身都觉得轻松,忍不住快步走到学校。但是你一进教室,就后悔了:人太多了!大家并排坐着,汗流浃背,抱怨为什么这么热,老师都不开空调。但是大家都把这点小不开心抛在脑后,一起庆祝夏天的到来。上完体育课,你气喘吁吁的上了楼,只看到第一个到教室的`同学给了一个欢呼,然后欢呼声一次又一次的从教室里传来。当你冲进教室时,你只感到一阵冷风。打开空调!每个人都兴奋地哭啊哭,像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是的,在夏天,一件小事就能让这些年轻人开怀大笑。我最喜欢夏天。

暑假,收拾行囊,逛逛迪拜的高楼,欧洲的城堡,纽约的第五大道。好美!哦,对了,一块钱可以买一大杯冰沙,这是你眼中夏天最美的风景。你拿着那杯冰沙,深呼吸。甜蜜记录在你的心里,但也渗透到你的骨子里。你叹了口气:夏天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7

一起走过的日子,有你亦有我,亦有绚丽

——题记

两个星期前,妈妈陪我去参加软笔书法八级考试,依旧是那个熟悉的考场,熟悉的流程。同一考场的大多数是初次考级的小孩及陪同的家长。他们兴奋而又焦急,大人孩子无不手忙脚乱。而此时坐在教室一角的我,早已提笔闻着墨香静静书写。因为这样的与众不同,引起喧闹的大人孩子的注意,他们全部聚到我身边,默默观看。良久,称赞声起伏于耳畔。忽然,一个声音响起:“这孩子很喜欢书法吧!”一直不语的我听闻此声,抬头粲然一笑:“当然,我最爱书法了!”话音刚落,众人大笑。孩子们的眼中则放出一种别样的光彩。考级开始了,考场忽然安静下来,我看着那一个个认真书写的小小身影,仿佛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

是啊,书法相伴于我已有六年,自己是如此依恋而又深爱着它啊!清晰地记得我初到书法老师家的场景。妈妈带着年仅七岁的,与练字桌一般高的我到老师家。老师家中弥漫着浓郁而深沉的墨香,我浸润在墨香的房里观赏着那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学生书法作品,它们风格迥异,有的笔法稚嫩,一看就是初学的;有的笔力遒劲,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纤细柔美……我怀着崇拜之心,轻轻地抚摸着这些作品,眼中透着渴望与坚定,心中升腾起一股信念——我一定要学好书法!

就这样,从最初的'正楷的横撇竖捺到现在小楷的细致小巧,行书的行云流水,已过了6年时间,自己也从稚嫩孩童长成了半大少年,也变成了师弟妹们心中的榜样。当自己习惯地在“爱好”一栏首先填上书法时,我才发现,曾经的自己仅是为了变成高手而学习书法,但现在不仅是因为这样了,还因为着自己从心底里真的喜爱书法,所以才想学好它!

六年来,与书法相依相伴,看着对方彼此成长,我们像知己,像亲人,书法在我心中永远都留着一个位置。书法,我的最爱,想和你一直这么走下去。

我的最爱作文8

石榴多籽,真正能吃的只是籽外面包围的果肉,一颗还没小拇指甲盖大,果实和果实之间还有一层层薄薄的皮,要是一不小心吃到,保证非常苦。因此,许多人因为吃它太麻烦而在水果中淡忘了它,但我却对石榴情有独钟。

石榴的外表并不是很好看,它没有苹果的光滑和诱人的香气,让人见了就生爱慕之心,它只有粗糙的皮,上面布满了许多褐色斑点。熟透时还会裂开一道缝,像哈哈大笑的孩子似的张开了嘴,头上还带着一顶小皇冠,十分威风甚是可爱。它们一个个挂在枝头,红的那么独特,像火焰一般燃烧的.生命,不像深红般内敛,不像粉红般轻挑,也不像鲜红般刺目,只能用可爱去形容它,似乎带点黄色,却红得分明。

拿起刀切下去,又是另一番景象,里面的果肉呈五角形,像朵美丽的红花,有序地排着队,一粒挨着一粒,透得像一颗颗粉水晶,红得如美丽的玛瑙,白里有红,红里有白,晶莹剔透小巧玲珑。迫不及待尝上一口,轻轻一咬,顿时汁水四溢,酸中带甜,甜中带酸,这种味道渐渐扩散到整个舌头,酸甜到了心上,令人神清气爽,好吃极了。就是这么小小一颗,也能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粒忍不住再吃下一粒,直到喝完这“纯天然的果汁”也有些不满足。

石榴不仅有着独特的美丽,还有着可口的味道,是舌尖上的盛宴,十分解渴,而且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美好寓意,它,象征着生活幸福美满,红红火火,子孙满堂。更重要的是,就连那层皱巴巴,土里土气,看起一点价值也没有的皮,也是专治肚子病的好中药呢!

石榴,它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9

朋友,你可曾在书籍的海洋中畅游过?你可曾记起那是怎样的感受?是愉悦?是沉醉?还是忘我?我至今都依稀记得,在六年级的我,曾经多么陶醉于书籍当中啊!那年的那天,我与书籍相遇。

那是临近期末的时期,面对考试的同学们如临大敌,个个在学习中“浴血奋战”,迎接期末的最终考验。而那时的我,却与别人截然不同:同学们在拼命复习,我却泡在了书里。下课,看课外书;吃饭,看课外书;做完作业,看课外书;睡觉前,继续看课外书;甚至上厕所,也都抱着本书不放……甚至于那天,我还看了一整天……

那天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本是个出去游玩、逛街的好周末,而我,理所应当地就在家里把书当宝“玩”咯。一大早起床,睡眼婆娑,昏昏沉沉的。等我意志清醒了,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昨晚的《狼王梦》还没看完,不如接着看。兴致勃勃打开书的我,在回顾:看到哪儿了?蓝魂儿最后怎样?有没有当上狼王?紫岚的命运又如何?我满心期待地读了下去……

我的眼睛随着书中故事移动,字里行间的故事一点一点地把我带入其中:我仿佛来到紫岚身边,跟随着她,陪她一起等待着她的想要的狼王诞生。当看到紫岚的儿子们一个一个地为了她的宏图大愿而牺牲,而惨遭残害时,我的心头都为之一振,接连而来的是惋惜与遗憾,随之,又为紫岚的`计划感到担忧,担心她的夙愿能否实现。紫岚悲伤时,我陪之;其担忧时,我随之;她努力时,我愿之。在故事发展的跌宕起伏之下,我也身临其境,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我的心情陪伴着它们,随着故事的变化而变化,故事的发展控制了我的思想,我感觉我已与它融为一体了。

那天,我几乎读完了两本书;那天,我与书籍相遇;那天,我因书而哭,因书而笑;那天,我在书籍中尽情畅游……

我的最爱作文10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恰当。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小男孩。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

记得有一天,妈妈要去学校开会,中午不在家里吃饭,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吃饭,除了煮一些简单的方便面以外,我对煮饭是一窍不通。妈妈怕我中午在家里饿肚子,便给我买了一份套餐。

妈妈出门前再三叮嘱我:“记住,我把快餐放在了桌上,中午自己热着吃啊,我去开会了!”妈妈刚把门关上,我便拿起自己最最心爱的书――由马克•;吐温编创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写得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动作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又被他受姨妈痛打而觉得肉麻;一会儿,我被他破获一起案件而不由得拍手叫绝;一会儿,我又为他紧邻成功的时候,最后一下失手而感到惋惜。就这样,我完全进入了书中,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却毫无感觉……看着看着,我越看越高兴,因为哈克贝利•;费恩正好破获了一件达6000元金币的案件,正当我高兴得笑出声时,门嘭地一声开了。妈妈走了进来,她看了看快餐盒,问我:“吃午饭了吗?”“啊!糟糕。”我知趣地放下书,吐了吐舌头。“还没呢,我看书太入迷了!”“天啊!你怎么还不吃午饭,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妈妈心疼地说。便把饭拿到微波炉热,而后端到我面前,我放下心爱书本,如狼似虎地把饭、菜和汤一扫而光,便拿起书,继续投入了紧张地破案真情。

读书带给人许许多多的好处,就像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认为,书,是我一生的玩伴。

我的最爱作文11

秋风不知不觉间来了,他轻轻掠过人们的脸庞,是人们感到一丝凉爽;他调皮地在大地上飞舞着,奔跑着,跳跃着,无意间将树枝上的黄叶吹了下来,飘飘悠悠地,像一只只黄色的小蝴蝶在空中飞舞。

秋风在麦地里嬉戏着,他拿起一支小画笔,将麦田涂上了金黄色,他高兴地又蹦又跳。他来到花园里,轻轻一吹,美丽的花瓣散落了一地。这下秋风可闯祸了,这么办呢,大地伯伯要是知道了那可就糟了。这时,他突发奇想,他拿出五颜六色的画笔,在大地上沙沙地画着。“画好了!”他高兴地又蹦又跳,“这下大地伯伯就不会骂我了。”

花园里,地上飘满了落叶,我走在树旁,落叶踩在脚底下软绵绵的,不时发出“嚓嚓”的响声。你瞧,秋天来了,花儿都凋谢了。咦,你看,那一簇花,好漂亮哦,红的,白的,黄的,粉的……真好看!

它好勇敢哦,这么冷的天,它都没有凋谢,依然盛开着。你瞧,它的花瓣是最与众不同的,一条一条,仿佛黑色的天空中绽放的烟花,如此光彩夺目,如此绚丽迷人,虽然短暂,却有一时照亮了天空,照亮了大地,照亮了人间,温暖了我们的心……

你说,是谁创造了它?是谁创造了这一切?是谁创造了世间万物?菊花,它生长在这凄凉的深秋,创造者将它安排在这个季节,是否别有意图?夏天是五彩缤纷的',是美丽的,但那些所谓的美丽,终究是会败落的,最后败得一塌糊涂。我想,这就是创造者的用意吧。

菊花绽放,万物将步入旅途中的另一个阶段。菊花,你却不同,当他们即将离开时,你却依旧可以镇定自若地开放出最美丽的花瓣,最与众不同的你。亲爱的菊花,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变成你,和你一起绽放在这个奇迹般的世界里,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

“你瞧,大地伯伯,这是我的作品,我希望它是秋天最美丽的花。”秋风顽皮地说着。“你是对的,孩子,它不仅现在是,将来也是,永远都是。”大地伯伯笑了。

菊花,它永远美丽,它是我的最爱,我的心灵。

我的最爱作文12

春,是个多么神奇的季节,它有着冰雪消融的灵动,有着百花齐放的蓬勃,有着万物复苏的奇迹。

正值年少的我,每日都会去阿太家中,不管什么季节,每一天,我都会去,因为那里有远离喧嚣的静谧,由香甜可口的饭菜,以及阿太那温暖的怀抱。阿太已过了花甲之年,背渐渐陀了,发渐渐白了,但不变的是她对种花的热爱,那方小小的天地中寄载了多少阿太的梦想。

似乎感受到那么的不可思议,于是选了一颗种子跟着阿太学种花。

每天放学后,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阿太家,容不得半点喘吸。看着似乎会发光的泥土中有没有一颗小芽。然后拿着水壶,仔细地浇水,“够了,别浇了,”阿太从房门里快步走出来阻止我,吓得我乖乖地放下水壶。

不厌其烦地每日去看,每日去浇水,每日施肥,有时,连饭都忘了吃,直到完全天黑了,才意识时间竟如此的晚,回头一看,阿太竟站在我的身边,一直陪伴我。

日复一日,每日的黄昏下都有一个孩子蹲坐在泥土旁,身后是个慈祥的老人站在那里注视着孩子的.神情,眼神里满是欣慰,秋风刮过我的脸庞,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株苗也渐渐长高,伸出绿叶,顶着一个花骨朵,也只看到青绿色。渐渐地,秋风扫走最后一片叶子。花开了,我才明白,原来这是向日葵。

欣喜若狂的我,想要立刻和阿太分享我的喜悦。可是,转头,那个一直守护我的人已不在我身旁,我再也不能听到她对我的唠叨。

太阳下山了,向日葵慢慢地低下了头,那抹刺眼的阳光下也只剩一个孤独的孩子了。

细细的,淡淡的,花的清香萦绕在身旁,阿太曾说,她最爱的是向日葵,因为它总是喜欢绽开自己的笑脸,永远向着太阳。是啊,现在的我也喜欢它,因为耀眼的金色中包含了阿太的梦想及我的怀念和真挚。

向日葵,我的最爱,晶莹的泪光中似乎看到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一起守护在向日葵旁。

我的最爱作文13

家乡一直以来是我的最爱,行走在家乡的小路上,乡村晚景尽收眼底。

炊烟袅袅,太阳已收好行李,准备打道回府,晚霞带着欢乐与温馨,翩翩而至。她将一片金辉洒向带着田野气息的乡村,刹那间,家乡的山冈、田野、村庄被镀上了一层金黄。放眼望去,金灿灿的,红彤彤的,幻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家乡的小院顿时沸腾起来,像一锅煮沸的水。牛哞羊咩,鸡鸣狗吠,牧童吹起悠扬的横笛……这一切声音交织在一起,好像正在演奏一曲优美的黄昏交响乐。各家门前横七竖八地倒伏着农具,还未归巢的鸟儿脚尖掂着,像小蛾跳芭蕾似的,"唧啾”一声,几只小鸟齐飞冲天,它们掠过屋顶,眨眼间又飞到电线上,跳来跳去,像一串串音符演奏着一天最后的乐章,它们给秋日的黄昏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再看看不远处的一片片良田。那沉甸甸的谷穗上还闪着农民们辛勤的汗水。他们正在忙着收割金灿灿的稻谷。一滴滴汗水掺进泥土里,让我不禁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

一阵阵秋风吹来,夹杂着幽幽的清香。哦,原来是柑橘熟了。那一串串挂在枝头的黄澄澄的柑橘,在晚霞中显得格外耀眼夺目。有的露出黄黄的.笑脸,有的害羞地藏在绿叶后面,有的露出小半边涨红的脸。

爬上田间小丘,鸟瞰暮色中的乡村。那再也不是一座座土砖茅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和漂亮的楼房。环顾四周,晚霞染红了大地,一群骑在牛背上活泼好动的小孩子们的脸也被染红了。两头老黄牛在溪边饮着甘甜的溪水。三四个小牧童正为他俩“梳妆打扮”。红彤彤的天,金灿灿的云,黄绿绿的草,红艳艳的小孩,构成了一副乡村晚景中最美的图。

月亮爬上树梢,我只好“兴尽往回走,误入林家灶头”。看着乡村这么美丽的景色,怎能不是我的最爱呢?

我的最爱作文14

去过海边的人都习惯性地眺望大海,试图看到尽头,迎面接受着微咸的海风。海,没有尽头。海,盛满悲伤。

——题记

去年夏天,去海南一带看亲人,那是我第一次与海的亲密接触。那海风与暖阳搭配得恰到好处。我还清楚地记得,我踩在柔软的海滩上,怯怯地不敢下水,居住在沿海地区的表哥毫不胆怯,早已在海边戏水,玩得不亦乐乎。

我缓慢地弯下身子,蹲坐在离海水老远的海岸边,但目光片刻也没有从海面上移开。那景色我用笔墨形容不出,阳光洒满整个海面,好像大海中有金粉混合。我出神地望着,表哥喊了我好几声我都没有听到。他叫我趁着风不大时下海去玩,我才想到眼前这片海与电视里那波涛汹涌,海浪一层接一层的大海远不一样,它是那样温柔,那样平静。直到海边有许多游客游玩时它才附和着,泛起微微海波。它既怕太平静扫了游人们的兴,也怕翻起层层海浪使大部分人怯于下水。此时的它,犹如一个知心好友,随时敞开它博大的胸怀,愿意与你一起承担烦恼与忧愁。

我撑起身子,捶了捶发麻的腿,慢慢向大海走去。当我纵容海水漫到我膝盖处时,我不禁叫出声来。温暖的海水包裹住我的小腿,感觉那样亲近与柔和,一种特殊的感觉使我的焦虑慢慢沉淀,直到消失。那感觉我永远难忘。

傍晚,我又一次来到海边,大海却涌起大浪,拍打着浪花与海滩,好像在哀号。不是,更像在苦诉。我扯了扯身上的衣服,现在的海风与上午的有极大的差别,不再温暖了,不再如同母亲的.手滑过你的脸颊了。此刻的感觉,是刺骨的寒冷。

大海它敢于表达,也十分善变。它可以一面接受你的烦恼,也一面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独自苦诉,谁也捉摸不透。

如此变幻莫测的大海,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5

书的海洋是辽阔无垠的,即使你用尽毕生的精力去畅游也无法到达彼岸。但即使这样,我也要做一位博览群书的人。这棵小小的希望的种子在我三岁时就已经开始生根、发芽……

记得三岁时的一天,我兴致勃勃地抱起《唐诗三百首》,用我那口齿不清的稚嫩语调朗读起来。当我读到李白的《静夜思》时,把“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认成了“船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便带着疑问跑去问母亲,“妈妈,你说李白大诗人怎么大晚上的还跑出去划船呢!”母亲听完后像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接过我手中的书一看,不禁扑哧一笑,说道:“是Chuang床前而不是Chuan前啦!”全家人听了笑得七倒八歪,还开玩笑说我是一位“自创小诗人”。我气嘟嘟地回答:“我长大了一定要做一位大学问家,不会再让你们任何人嘲笑!”听了我这童真之语,全家人再一次哄堂大笑。就在那一刻,一颗渴望博览群书的希望的种子,在我的心田悄然发芽……

从那时起,书籍便成了我的.最爱。虽然,我不必像《窃读记》中的林海音那样,因为买不起书而屡次潜入书店看书;更不必像匡衡那样,为了照亮而凿壁偷光;但我对书籍的热爱也不亚于他们。不信,你瞧……

夜晚,柔和的灯光下,一名少女靠在床前,手捧书籍正在专注地阅读。窗户半掩着,清风徐徐,不时轻拂着少女的脸颊。皎洁的月光洒落窗前,静静地陪伴着这位沉迷书海的少女,滴滴答答的钟声轻轻地诉说着时间的流逝……终于,这位少女小心翼翼地合上书本放在枕边,微微闭上眼睛,安然地进入了梦乡……

在她的梦乡里,一棵秀丽挺拔的小树苗,正在伸枝长叶,逐渐变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